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个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存款事由 一、使用提取(在相应项打“√”并填写相应空格): ( )购房(偿还购房贷款);( )自建、大修住房;( )租房;( )无房。 购(还贷)、建、租房地址: 。 购、建、租房时间:;购、建、租房金额:;贷款金额: 。 二、个人明细注销提取(在相应项打“√”并填写相应空格): 1.( )退休;( )出境定居;(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2.( )在职期间死亡;提取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提取人签章: 代办人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申 请 人 填 写 缴 存 单 位 意 见 注:1.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关于缴存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的要求,房屋(含租房)首次提取或个人明细注销提取时须缴存单位盖章确认; 2.同一房屋再次提取的,不需要单位盖章确认。另外,个人明细已封存,提取不需单位盖章。 (公章) 年月日 说明:(1)此表一式一份。按要求填写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审核,审核通过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2)可登录本中心网站(http://www.fsgjj.gov.cn)查看申请办理手续。 (3)咨询电话:12329、12345。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制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 1 /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903cf6bbd1e650e52ea551810a6f524ccbfcb7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