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交流]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情况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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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交流]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情况纪实

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情况纪实

2011年以来,XX县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将化解矛盾纳入法治轨道,走出了依法维稳的新路子。2013年,全县化解各类矛盾XX件,化解成功率达XX%,实现了群体性事件、群众性械斗为“零”,赴京集体访、赴京重复非访、赴省集体非访“四无”的目标,城乡呈现出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的喜人局面。

一、问题倒逼催生法律顾问制度

XX县地处赣西北,县域面积1642平方公坦,总人口32万,XX个乡镇。2010年,这个县社会矛盾急剧增多,维稳形势严峻。一是信访总量高位运行。全县信访总量达1278批次XX人,其中集体访205批次XX人次,赴省访XXX人次,进京访58人次。二是逢死必闹问题突出。因医疗、交通事故、非正常死亡等引发的抬尸闹事、堵塞交通要道事件17起。二是资源权属纠纷多发。边界地区因山林士地水面等资源权属问题,引发涉众型纠纷11件。四是特定群体利益诉求升级。该县XX垦民、三峡移民、原民办代课教师、涉军人员等群体达万人。这些群体中的部分人因利益诉求过高未得到满足,引发聚集上访闹事等事件XX起。为解决涉稳问题,XX县采取了不少措施,但收效甚微,维稳工作一度步入“山重水复疑无路”的境地。

面对严峻形势,2011年初,县党政领导下基层摸实情、听民声、寻良策。时任县长、现任县委书记张家良在基层调研时,基层干部向他讲述了这样一件事:前不久,他们聘请律师参与一起多年未决的山林权属纠纷调解,争议双方都觉得律师说得在理,很快达成共识,多年的冤家握手言欢。张家良从中得到启示:律师懂法律,又是本地人,身份中立,百姓信赖,参与化解矛盾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于是,县委、县政府作出决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并选择在涉稳问题突出的罗市镇先行试点。该镇在法律顾问指导下,建立依法化解矛盾机制,18件久拖未决的矛盾得到化解,信访总量和集体访总量“双下降”,群体性事件零发生,迅速改变了维稳工作后进面貌。借鉴罗市镇的实践经验,其他17个乡镇在2012年推开了法律顾问制度。2013年,XX个县直行政部门和18家企业也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 二、依靠法治走出维护稳定新路

法律顾问充分发挥血缘、亲缘、地缘“三缘”优势,注重利用乡情、亲情、友情“三情”资源,用群众语言做群众工作,以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特别“合群众胃口,服当地水土”,维稳工作呈现“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新景象。 (一)为政府当好依法行政参谋。2011年以来,法律顾问参与县、乡政府


重大决策XX项,参与起草、审查规范性文件XX件;参与政府重大行政行为法律审查把关XX件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矛盾发生。城管部门在法律顾问指导下,规范执法行为,严肃、公正、文明执法,防止了执法不当引发事端。201310月,县城建局在对违章建筑作出强制拆除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请法律顾问帮助把好法律关,并向群众宣讲有关法律法规,使得处罚决定顺利执行,既拆除了违章建筑,又未引发涉稳问题。

(二)对民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在法律顾问的指导下,政府采取举办专题法制讲座、圩日学法沙龙、开办法制夜校、打造农民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干部群众普及法律常识,使法律从书本走近民众。在法制宣传中,法律顾问注重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鲜活案例,以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以案说法,使群众受到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三年来,县乡两级举办法制讲座和圩日学法沙龙300余场,开办法制夜校XX期,万人次直接受到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三)在乡间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每当出现矛盾纠纷,法律顾问会同乡镇干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依法化解,大量矛盾纠纷在法律轨道上实现定纷止争。年来,法律顾问参与调处矛盾纠纷XX件,调处成功率达98%201311月,卢某因病在当地卫生所诊疗死亡,其家属索赔XX万元,并扬言不满足要求就赴省进京上访。法律顾问及时引导死者家属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依法主张权益,使这起医患纠纷很快化解。

(四)近距离提供便捷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定期到法律顾问室坐班,现场为群众解答有关涉法问题,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三年来,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服务万余人次。20126月,罗市镇一精神病人以低价出卖房屋,并与买主签了合同。其父多次找买主商议废止合同遭到拒绝,镇村干部多次调解未果。法律顾问主动上门提供法律服务,从法律角度劝说买主放弃原订合同,为该精神病人追回房屋。三年来,法律顾问还为150名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免费帮助这些群众打官司,维护了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三、社会和谐彰显依法治理效益

随着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行,遇到事情找法、决策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在XX县逐步形成,依法治理的效益不断显现,促进了城乡社会和谐稳定。

(一)遇到事情找法成为自觉行动。群众从耳闻目睹的事例中,增强了对法律顾问的信任度,遇事不再采取违法行为向政府施压,而是第一时间求助法律顾问,选择法治方式维护合法权益,信访信闹不信法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越级上访、群体闹事基本杜绝。一些过去参与闹事的群众说:“闹事是违法,再闹也


白搭;手中有了法,遇事有办法”。

(二)决策办事依法成为基本遵循。政府制定行政决策,出台规范性文件,处理重大行政事务,引进重大建设项目,推进城镇和新农村建设等,事先征求法律顾问意见,依据法律政策办事,规范行政行为,防范了决策不当、行政违法引发社会矛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许多干部深有感触地说:“过去,人管人气死人;现在,依法管一管灵”。

(三)解决问题用法成为首选方式。政府转变过去“摆平就是水平、搞定就是稳定”的观念,把依法解决问题作为第一选择,坚守法律底线,对群众诉求,合理的及时解决到位,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救助扶持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既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又维护了法律权威,过去迫于信访、维稳压力花钱买平安的问题得到解决。(四)化解矛盾靠法成为制度规范。在法律顾问指导下,政府依法完善了征地拆迁矛盾化解、医患纠纷预防调处、交通事故速调速裁、山林土地水面矿产等资源可能性争议调解、非正常死亡处理等机制,推动矛盾化解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有效防范了影响稳定的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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