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行为,严肃财经纪律,特制定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学校开办的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必须以服务师生为宗旨,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按照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由学校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严格成本和质量控制。食堂主要原材料要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定点供应商。要设立专门食品检验员严把食品质量关,对进入食堂的原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对采购的食品索取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质量检验报告,建立食品质量档案。严禁采购“三无”食品和质量不合格、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要保证饭菜的数量和质量,努力做到荤素合理搭配,品种丰富多样,满足学生身体健康成长的需要。 二、人员、账目设置 学校食堂应设会计、出纳、管理员、采购员、保管员,原则上由本单位正式职工中根据需要择优安排。会计、出纳可由学校财务人员兼任,管理员由食堂事务长兼任。人员分工明确,各尽其责,形成相互约束,相互监督的机制。 学校设立总账、实物明细账、收支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采用借贷法复式记账。 三、学校食堂物品采购与管理 1、食堂物品采购应坚持“勤进快销,以销定进,以进促销”原则。所购物品必须做到质优价廉,经济实惠,安全卫生。 2、建立物品采购内部牵制制度。学校食堂物品必须实行2-3人采购,且采购人员要定期轮换。接受集中配送,及时结算,不得恶意拖欠,以免造成不必要债务纠纷。 3、建立物品采购验收制度。食堂物品采购回来后,必须办理验收等入库手续,数量、价格、质量须经采购人员、保管员和审批人员共同在凭证和《食堂物品入库台账》上分别签字后方可登记入账。 4、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学校领导、总务处和保管员对库存货物进行一月一清点,保管员做到日清月结。每学期结束后学校领导、总务处和保管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结算。做到账物、账账、账款相符。 四、学校食堂收入管理 1、食堂出售饭菜的价格,必须以伙食支出的成本为依据来确定。 2、食堂向学生收取伙食费,实行预收制度,月末结转确认伙食收入的办法。即:学校预收伙食费时,不作“伙食收入”,记入“预收账款—预收学生伙食费”,每月末以当月师生实际消费款为依据,从预收账款中结转确认当月伙食收入。 3、学校食堂银行存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包装物出售等所产生的收入,一律记入食堂其他收入,不得转移存储。 4、食堂原则上有学校经营,在学校统一监管下实行责任经营收取的费用,纳入学校预算外收入管理。 5、学校食堂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学校一般不予补助。食堂要保证本身日常开支及小型维修购置,大型设备购置或大额支出可从学校经费账中列支。 五、学校食堂支出管理 (一)、学校食堂支出要以服务师生为中心,按照“量入为出”原则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支出管理,提高伙食资金的使用效益。食堂支出主要包括: 1、伙食支出:是指学校食堂开展伙食活动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 (1)、粮油支出:学校食堂加工过程中所耗用的米、面粉等支出; (2)、菜类支出:学校食堂烧菜所耗用的支出 (3)、调料支出:学校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盐、味精、鸡精等支出; (4)、燃料支出:学校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煤、油、气等支出; (5)、其他材料支出:学校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除上述以外的支出。 2、其他支出:学校食堂聘请临时工等所开支的人员工资等支出。 (二)、食堂支出的管理和审批程序。 1、学校食堂所有开支票据要有三人以上签字(含校长签字)到财务处结账。 领取主食、副食、蔬菜等物品材料,必须填写“学校食堂物品出库单”,经食堂管理员、保管员和领用人员签字后作为伙食支出。 食堂运行过程中的日常开支,如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招待费等支出,由校长、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审核后列入伙食支出。 2、学校食堂内部人员工资要公平合理,领款手续齐全。学校食堂不得列支教职工奖金、补贴等与食堂业务不相关的费用。 3、食堂需购置固定资产,由食堂负责人提出申请,报请校长审批,办理设备采购手续,购入后办理好固定资产登记入账手续。 六、工作要求 1、食堂财会人员在登记入账时,要在原始凭单前编制记账凭单,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手续完备。 2、学校食堂要真实反映财务收支和盈亏状况,按月编制“学校食堂资产负债表”、“学校食堂收支盈亏表”,于次月5个工作日前上报。同时要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消除亏损。 3、学校负责食堂财务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不定期进行抽查。学校对食堂经营业务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和盈亏情况要实时检查监督。 4、食堂财务的凭单、凭证、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按月装订成册,整理归档。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b17dc1ff18583d04964592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