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登计划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法规类别】科技计统与财税 【发文字号】[93]国科发高字110号 【失效依据】科学技术部关于对部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的决定 【发布部门】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已变更) 【发布日期】1993.03.03 【实施日期】1993.03.03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攀登计划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93)国科发高字110号 1993年3月3日) 攀登计划,即国家基础性研究重大关键项目计划,是我国基础性研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为加强基础性研究采取的重大措施,为落实小平同志南巡谈话精神,适应科技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在调研和总结近年基础性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并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高技术研究计划等财务管理办法,对攀登计划财务的管理提出本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在保证完成攀登计划任务和进一步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地使用科研经费,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稳定基础性研究的队伍,推动攀登计划多出成 1 / 2 果,不断创新。 二、财务管理的原则 财务管理,要遵守国家财经制度,要有利于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 攀登计划必须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经费的使用应本着勤检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的工作条件。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4fe9e860a4c2e3f5727a5e9856a561253d321c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