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数和合数的概念 质数又称素数。指在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此整数自身外,没法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换句话说,只有两个正因数(1和自己)的自然数即为素数。比1大但不是素数的数称为合数。1和0既非素数也非合数。素数在数论中有着很重要的地位。 扩展资料 合数是指两个数之间的最大公因数只是1的那两个数的乘积;两个数之间的公约数不只是1,用其中一个约数乘以最小的数,能整除,乘出来的那个数就是合数。 合数又名合成数,是满足以下任一(等价)条件的正整数: 1、是两个大于1 的整数之乘积; 2、拥有某大于1 而小于自身的因数(因子); 3、拥有至少三个因数(因子); 4、不是1 也不是素数(质数); 5、有至少一个素因子的非合数。 6、两个或两个以上素数的乘积,可以组成一个合数,并且只可以组成一个合数。反之,一个合数可以拆分为一组素数的乘积,并且只可以拆分为一组素数的乘积。也就是说:由三个以上素数的乘积组成的'合数,不可以视为两个素数的乘积!(也可以说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还有别的因数)合数。 7、合数指的是:一个数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还有别的因数(第三个因数),这个数叫做合数。 8、“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9、一个合数,其约数除了1和它本身外还能被其它的因数整除,这样的数叫做合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e4207491db91a37f111f18583d049649b660e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