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石 材 厂 编号:AS-013-AO 版次:A/0 文件名称 设计人员工资核算及业绩奖励 页次:1/1 设计人员工资核算及业绩奖励补充办法 为加强内部管理,充分发挥设计人员的主观积极性、提高设计品质和工作效率,更好地适应市场发展需要及服务好客户,本着“激励先进、打破平均、多劳多得、公平合理”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对设计人员实行“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绩效挂钩、按月考核”的工资奖金分配制度。 二、设计人员薪资结构及核定办法 1、薪资结构: 基本工资+业绩工资+工龄工资(60元/年,6年封顶)+年终奖 2、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由设计人员的评定级别定额(每年根据同行业工资水平适当调整): 实习设计员:2000—2300元/月 助理设计师:2300—2800元/月 设 计 师:2800—3500元/月 高级设计师:3500—4000元/月 设计部助理:2800—3500元/月 3、业绩工资: 业绩工资即业绩提成。提成比例为:个人当月完成订单销售业绩总和的:板款5‰、加工费1%、异形5‰(异形指是不需分解下料单的部分订做工艺成品,只有提供长宽厚完成尺寸,板款与加工费无法分开拆算,如水刀拼花、罗马柱、成品壁炉、成品浮雕等)。 三、业绩结算及奖罚细则 1、业绩结算以出货为准,每月20日为截止时期,20日(含)前出货的计为当月业绩,21日及以后出货的计为下月业绩(错单处理统一按入单日期每月20号为截止日期,每月在业绩中按制度罚奖)。 2、遇有较大订单出货分批发货时,前期营业结算又是合在一起的,营销方面在发货前必需另设营业专本结算出货实际款项报给财务。这样做一是给客户明确要出货的款项,二是财务制度中的掌控出货流程规定,三是方便财务及时结算设计人员业绩。(结算时要注意总金额比例分摊)作废单需由该单设计人员签名认可方可报帐。 3、错单处罚:设计人员当月出错率不超过当月营业额1%的免于处罚,超过1%时按出错总营业额的10%罚扣。 4、设计人员出现错单,隐瞒不报的,弄虚作假被客户投诉或检举的,按错单营业额全额罚扣。 5、业绩奖励:当月错单低于或等于1%的前提下,当月设计业绩(以营业额计)达到或超过30万元的按实际业绩奖励0.8‰;达到或超过50万元的按实际业绩奖励1.2‰。 6、设计员全月业绩中出错率低于1%的前提下,当月没有错单的奖励300元,错单1000元以 XXXX石 材 厂 内的奖励200元。 7、对个别设计人员已测量并开出下料单的,但最终营销未能成交的,总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不计设计人员业绩,总金额超过5万元,给予适度工资补贴(根据实际情况由组长同厂长协商确定金额)。 8、来料加工的板款参照本厂进价板款计算设计人员业绩,个别本厂没做的板材按市场进购价格计算。 9、工资计算方式: 设计组人员每月休息4天,每周周五,周六,周日三天设计人员轮流休息,每天休息人员应在头一天下班前到组长处报备,每天休息人员不能超出设计人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或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由设计组长与厂长调整安排)。出勤工资=基本工资÷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 实发工资=出勤工资+业绩工资+工龄工资+住房补贴等项目—社保费—伙食费。 四、本办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休假制度自2012年9月1日起实施),此前相关规定与本办法相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批准: 日期: 审核: 日期: 制定人:XXX 日期:2012-8-2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e6cc4ab80d049649b6648d7c1c708a1284a0af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