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碧桂园企业商业承兑汇票付款-碧桂园管理办法RCCW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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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集团制度体系文件



碧桂园集团商业承兑汇票付款管理办法





编订部门:

会签部门:



编订记录

编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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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CW-BF-2020-001

集团财务管理中心 日期:

集团运营管理中心 集团融资管理中心

日期: 日期:



主要编订内容



起草人





审核人





签批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供应链融资,提高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简称“商票”)方式付款的规范性,加强财务的审核和监督职能,防范财务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区域集团及公司。

第三章 正文

第三条 总体要求

1、原则上对于商票支付业务不提供额外担保,如特殊情况下须提供担保的,集团或区域平台只对全资公司提供担保。

2、年化综合费用补偿率应符合集团费率要求,现阶段不超过10%,后期集团将结合市场费率水平对该年化综合费用补偿率进行阶段性调整并予以发布。

3、各区域对所开票据期限应统筹安排、合理分布,其中期限小于6个月(含6月)的开票金额不应超过当月开票总额50%

第四条 审批要求 1、开票计划

各区域每月随分周资金计划同步报送次月“工程款支付计划”,包括商票支付安排,模板参见附件。

2、次月实际付款时,所开具商票的各项要素均符合上述“工程款支付计划”的,其付款流程无需再审批至集团。但存在以下情形的支付仍需审批至集团:

1)承兑人或担保人为集团的,需逐笔审批至集团;

2)其他不符合上述“工程款支付计划”的商票付款,需将调整后的“工程款支付计划”报送集团。

3、每月初,区域需将上月“工程款支付计划”的实际执行情况报送集团。 第五条 商票管理

1、原则上所有开票需为电子商票。

2、原则上商票须通过SAP系统线上开具。未使用碧桂园SAP系统的合作项目需维护线下商票台账,台账信息需动态更新,且台账格式需与SAP线上台账一致。

3、各出票公司每月需对下月到期商票做好刚性兑付资金安排,保证商票到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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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1d8c1850812a21614791711cc7931b764ce7b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