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度东莞市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根据省统计部门有关职工和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统计数据,2017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668元。其中,东莞属于第二类片区,因此全口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166元; 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7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454元,其中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135元; 东莞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月。 每年的7月1日,东莞市相关的社保缴费基数和社保待遇都会按新公布的数据执行! 2018-2019年东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社保的五个险种: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养老、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均按个人实际工资计算(设上下限),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是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即与本次调整挂钩的是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668元)和全口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66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为全口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66元)60%(3100元),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668元)300%(20004元)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企业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454元)确定。 工伤保险 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454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2017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454元)60%(2672.4元)确定,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454元)300%(13362元)确定。 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参加企业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35元)和东莞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下限为东莞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017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35元)300%(15405元)。 2018-2019年东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3%,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2%;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7%,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0.5%。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东楼6楼、东莞市东城区育兴路101号 电话:0769-1233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2c70242551252d380eb6294dd88d0d233d43c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