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难危急重症病例讨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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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危急重症病例讨论制度



一、产科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范畴:入院3天内不能确诊病例;住院期间不明原因的病情恶化或出现严重并发症、院内感染经积极抢救仍未脱离危险、病情仍不稳定者;病情复杂、涉及多个学科或者疗效极差的疑难杂症;病情危重需要多科协作抢救病例;涉及需再次手术治疗病例;住院期间有医疗事故争议倾向以及其它需要讨论的病例。

二、产科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妇产科举行,同时可邀请其他科室参与。科室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科室全体医护人员或相关人员参加。需多科室联合讨论的由科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同意,由医务科召集举行

三、举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前应充分做好准备工作。负责主治的治疗组应尽可能全面收集与患者病情相关资料。必要时提前将有关病例资料整理形成书面病情摘要,提交给参加讨论人员。讨论时由主管医师简明介绍病情及诊疗经过。相关医师详细分析病情变化及目前主要的诊疗方案,提出本次讨论的主要目的、关键的难点疑点及重点要解决的问题等。参加讨论的人员针对该病例的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可应用国内外学术理论、专业新进展,针对病情提出可行性的诊疗建议。最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尽可能明确诊断,确定进一步诊疗方案。讨论由主管医师负责


记录和登记。

四、产科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讨论日期、地点、主持人、记录员、参加讨论人员的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主要诊断、病情摘要、讨论目的、参加医师发言的重点内容、结论性意见、主持人签名。经治组医师必须将讨论内容认真记载在科室《疑难魏总病例讨论记录本》中。讨论记录的主要内容整理后附病历上,经主持人签字后,归入病历。《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本》中讨论内容要与病历记录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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