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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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



1.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每年更新招生宣传资料,编印或制作招生简章、问题解答小册子、海报、录像带、VCD等文字、图片、音像资料;在报纸上刊登招生信息、资料;在电台、电视台作招生专题节目,召开记者招待会;深人到有关中学进行招生宣传演讲、咨询活动;接待各中学、教育团体的参观访问。

2.制订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经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并上报国家教育部审批执行。同时按省招生委员会要求做好报批工作。

3.做好每年春秋两季的外招招生工作的命题、审题、印刷、装订、分卷、发送等工作,组织招生报名、考试、评卷、划定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工作。

4.组织保送生、免试生的录取工作。

5.组织普通高考本科、专科(含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录取工作。确定的录取工作人员需经校招生委员会审批。

6.整理新生档案移交学生处,打印新生录取名册,同时报省招生办备案。

7.配合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等部门,做好迎新工作、学籍管理、户籍管理及人学后追踪调查工作。

8.做好一年一度的招生总结工作。

9.充分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运用计算机和网络对招生工作实行


科学化管理。

10.做好校领导交代的其他有关招生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461ca7ba02d7375a417866fb84ae45c3b35c2d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