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商鞅轶事翻译赏析 文言文《商鞅轶事》选自初中文言文大全,其古诗原文如下: 【原文】 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之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令行于民期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 【注释】 1商鞅:战国中期政治家。 2令既具: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 3金:古代货币单位。 4布:公布;颁布。 5具:准备就绪。 6国都市南门:指城后边市场南门。 7辄:就。 8期年:一整年。 9黥:即墨刑。用刀在面额上刻字,再涂以墨。 【翻译】 秦孝公已经决定任用商鞅了,商鞅想要变法,又担心天下对自己的非议。 新法准备就绪后,还没公布,他恐怕百姓不相信,就在国都后边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中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给十金。百姓觉得这件事很奇怪,没人敢动。又宣布“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把它搬走了,当下就给了他五十金,借此表明令出必行,绝不欺骗。事后就颁布了新法。新法在民间施行了 1 整一年,秦国老百姓到国都说新法不方便的人数以千计。正当这时,太子触犯了新法。卫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推行/b/21064,是因为上层人触犯它。”将依新法处罚太子。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又不能施以刑罚,于是就处罚了监督他行为的老师公子虔,以琼刑处罚了给他传授知识的老师公孙贾。第二天,秦国人就都遵照新法执行了。新法推行了十年,秦国百姓都非常高兴,路上没有人拾别人丢的东西为己有,山林里也没了盗贼,家家富裕充足。人民勇于为国家打仗,不敢为私利争斗,乡村、城镇社会秩序安定。当初说新法不方便的秦国百姓又有来说法令方便的。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参考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4bc92067a3e0912a21614791711cc7931b778a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