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眼角膜捐献工作流程图 申请人到登记机构或接受站填写《黑龙江省遗体眼角膜捐献志愿登记表》 申请遗体眼角膜捐献志愿登记 登记受理(即时) 登记完成后,登记机构颁发志愿登记卡,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将遗体和眼角膜登记情况告知接受机构。 (各市地红十字会及接受站) 捐献评估(即时) 身故前夕提供血样报告(接受站) 不予受理 不符合捐献标准的,不予接受 捐献确认(即时) 身故后执行人通知接受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并填写捐献证明(接受站) 实施捐献(规定时间内) 接受站人员接受遗体或摘取角膜, 向家属发放遗体眼角膜捐献荣誉证书(接受站) 遗体处理(即时) 材料归档 利用完毕的遗体,由接受机构负责送殡葬单位火化后妥善处捐献完成后,接受站将 理;仅捐献眼角膜的捐献人遗体由眼角膜捐献执行人负责处理 捐献者信息及相关数 (接受站) 据整理归档(接受站) 缅怀纪念(定期) 每年清明前后举办缅怀纪念活动(各市地红十字会)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4f14f566a0203d8ce2f0066f5335a8102d266a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