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鲁东大学法学院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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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2014年度工作总结

2014年,是法学院不平凡的一年,4月份,学校为了法学院的发展,决定迁入东校区,由于设施不能满足学院发展的需要,学校和学院做了大量工作,加大软硬件设施的建设力度,9月份,学院整体迁入东校区,以此为契机,法学院以教学和科研为中心,对专业进行了调整,加强各专业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提升,较好地完成了年度任务指标。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学科建设

(一)学科建设迈上新征途

1、学院进一步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法学院设立法律系、社会学系两个系;法律系设有法学专业和法学第二专业,设法理、私法、公法三个教研室;社会学系设有社会工作专业,设社会学和社会工作两个教研室;成立山东慈善事业发展研究基地(省级)、鲁东大学社会保障研究所和鲁东大学公司法务研究所。

2、学院进一步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法学院自搬入东区以来,新建立了模拟法庭、案例讨论教室、法律诊所、法律技术室、志愿者法律工作站、社会工作实验室、法学科研团队室和社会工作科研团队室。

(二)实施人才引进与培养战略实现可持续发展

学院坚持外引与内培相结合,加大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2014年,新引进博士2名,理论与实务兼备。学院支持5名教师读博,其中4名完成学业回院任教。学院现有博士在教师中的比例达到52%,学历结构实现了重大突破;同时,学院新晋副教授1名,师资队伍职称结构实现了新的突破。

(三)教师业务培训呈多样化、多类型发展

学院选送1名教师赴国外高校作访问学者;支持教师参加国内高校各类会议20余次,提升了教师的专业素质;贯彻省“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学院选派一名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任职。 二、科研工作

(一)科研立项及科研成果取得进展

2014年,学院新立省部级项目2项,山东省法学会重点课题项目1项,校级项目4项,4项省部级课题在研;出版著作2部,发表论文22篇,其中核心期刊9篇。获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1项;获得各类科研经25.48万。

(二)学术活动成效显著

邀请台湾东吴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专家学者开展学术交流;邀请检察院院长、法院院长,民政局局长、律师事务所主任等来学院开展学术报告会。 学院创办的学术杂志《法律与社会》,作为学院学术成果的交流平台,活跃了法学院的学术氛围,从理论和实务两个方面提升学生学术能力。 三、教学工作

(一)教学条件进一步改善

20149月,学院搬入东校区,学院为每一位教师配备了教学电脑,并成立了法学科研团队室和社会工作科研团队室,教学科研条件得到了改善。 (二)教学管理呈内涵式发展

2014年,为进一步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特色名校建设和学分制改革,彰显了人才培养特色,优化了课程结构。

规范各教学环节,深入研究课堂授课规律。有两名教师获得学校教改立项课题,1篇学位论文获得山东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4名教师被评为学校优秀毕业论文指导教师。


(三)课堂教学实现资源整合与优化

2014年,结合名校工程法学专业的建设要求,学院整合了课程资源,建立课程建设团队,每门课程由一名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的专任教师担任课程负责人。 (四)实践教学改革创新

1、学生毕业论文指导方面,学院继续实行法学学位论文合作导师制,聘请资深法官、资深仲裁员和资深律师指导学位论文,提高了论文指导水平。

2、模拟法庭比赛取得优异成绩。在第四届山东大学生模拟法庭大赛中,鲁东大学法学院代表队荣获大赛团体二等奖,范心怡同学获得“优秀诉讼代理人”称号。 (五)二学位教育蓬勃发展 经过多年发展,法学院二学位教育实现了从外延式发展到内涵式发展的根本转变。2014年,二学位毕业生有15人考取研究生、公务员、选调生,有20余人通过司法考试 四、学生工作

(一)学风建设开创新局面

学院注重学风建设,形成了以学院领导主抓,班主任、辅导员具体抓,以严格的日常管理为基础的学风建设新格局。2014年学院继续完善学生党员学习小组制度,在班级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学生活动立足创新,打造精品

一年来,学院获得省级奖13项,获烟台市和校级奖21项。暑期社会实践团队荣获“山东省大学生志愿者优秀服务团队”1人被评为省社会实践先进个人。12月份完成了学术活动的结期报告,此次报告是导师带领学生进行课题研究的新的一步。 (三)学生科研意识增强,科研水平提高

12014年暑假, 4法学专业学生赴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研习,开拓学生视野,增强学生科研兴趣。

2、学院成立科技创新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学院积极组织全院学生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在2014年山东省大学生“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中,学院张廉丹等同学参与的“萤火虫”公益项目荣获省银奖。5月份学院通过举办“讲座沙龙周”和“校园福尔摩斯大赛”渲染了科技创新氛围,并取得了同学们的积极反响。 (四)学生就业工作拓宽新渠道 学院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强化就业分类指导。学院和烟台职业学校进行合作,为2014届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毕业生就业技能,直接与用人单位签约。 五、导师制工作

(一)导师制进一步加强并深化 2011年,法学院根据各专业特点和学生的不同诉求,率先提出并实施了本科生学业导师制,进行了导师制的初步探索。2014年,根据学校学分制改革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法学院进一步深化和加强了导师制,各专业每位教师都负责一定数量的学生。导师制在学生教学管理中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导师制深化学生素质教育

学业导师在专业素养上指导和引领学生,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学生选课、研、考公等起到积极的作用。实行导师制以来,学生的学业素质全面提高。 六、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研究生考试工作 (一)应用型人才培养成效显著 学院以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研究生考试“三类考试”为抓手,以毕业生就业质量为导向,人才培养三足鼎立,颇有成效。 (二)司法考试高通过率已呈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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