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以兴趣、喜好为学习的动机随笔 常常听到人们在谈起小孩教育问题时,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他不喜欢学”。 反映出大家在教小孩子学东西时,都是以小孩是否喜欢为学习的动机的,而不是以将来是否对己对社会有益为动机的,这是现在人们思想观念中存在的一个极普遍的误区。 既有兴趣又有益之事,对社会对个人都是极爽快之事。但这仅仅是极少数,大多数人都是做着虽有益但兴趣不大之社会事务。 小孩时期智慧低,他们仅仅是以是否自由、随意为喜欢的标准,稍有束缚(禁锢)就不喜欢,不愿意做。 而当下舒服之事,两分钟之后可能就会形成伤害,但小孩不知。 当下束缚之事,将来可能会使身心极为舒服,小孩亦不知。 所以,为人父母者知道那些好的内容,即是小孩不喜欢也应引导小孩去学,去做,不可以其喜欢与否为学习的标准。引导最正确,时有强制亦无不可。 孔庆东教授言:“小孩子并不懂得饭菜里有多少蛋白质,只要我们大人懂得就可以了,大人如果作错了,孩子长大自然会加以批评和咎正的。” 只要是好的食物就让孩子吃下去,假设仅以小孩的喜好而饮食,因其智慧不高易形成畸形开展,将来再补充就为时晚也。 幼时受些约束,将来会少受约束而多舒服。 幼时无拘无束,将来长大可能会多受约束而少舒服。 父母应观察孩子在哪方面有天分,创造条件引导孩子尽量发扬之,到达事半功倍的效果。反之那么易事倍功半。 我有一友教孩子之法值得借鉴学习: 他的小孩幼时,让他学游泳——“我不喜欢”。学打乒乓球——“我不喜欢”。打篮球——“不喜欢”。学跳舞——“不喜欢”。学英语——“不喜欢”。 他就对小孩说“咱们到游泳馆去玩水吧”。“哇,那好哇”。 “寓教于玩乐”之中,如此引导,使之学会了许多有益的知识和技能,从中培养提高了孩子的生活能力,其乐无穷。 其子考上大学后,大一暑假回家,用家教报酬给他们买了一千多元的礼物,自己还剩余三千多元。并告知今后三年的学费不要父母交了,暑假在家待一周,然后回学校,按照定的合同要教舞蹈、英语、电子琴,已定酬金就有五千多元。 现在谈起,朋友就讲,当年如果因为小孩不喜欢就不引导他学,现在那有如此的收获和乐趣。呵呵。 顺祝大家春节愉快,阖家欢乐,神清气爽,时事顺。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7177f2c5b0216fc700abb68a98271fe910eaff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