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的精神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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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论法的精神》有关法之精神的气候理论 【摘要】: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共六卷,其中第三卷用浓重笔墨阐述了法律、政治制度、民族精神习俗与气候、土壤等地理条件相互间错综复杂的关系,本文诣在通过后人学术观点与个人见解对其得失进行归纳与分析。 【关键词】: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气候 孟德斯鸠男爵于1726年7月7日售出波尔多高等法院厅长职务,12月18日将男爵家业托付给妻子,其后用一年时间处理法兰西学院学术事宜。然后于1728年4月开始两年时间游历欧洲各国深入各大城市考察民族历史演变与政法体制特征。于1731年-1733年写成《罗马盛衰原因论》,并于此时开始《论法的精神》的写作,直至1748年完成。 一、关于《论法的精神》 “《论法的精神》是所有法国启蒙思想家的著作中最具天赋的一部。1”全书共六卷三十一章,第一卷论述三种政体(共和政体,君主政体,专制政体)性质原则及其与法律之间的关系;第二至五卷分别论述法律与国家内政、气候土壤及民族精神风俗习惯、经济及人口、宗教及对外政策的关系;第六卷则较为系统的介绍了罗马法、法国民法、法兰克法律及一些立法原则与方式。我们在此着重谈第三卷(十四至十九章)的气候理论与法的精神。 二、气候理论 在此我并不用“地理环境决定论”这一名词,只选用“气候理论”,因为众所周知,“地 2理环境决定论”是指认为地理环境整体决定人类社会发展的一种学说或理论观点。孟德斯鸠自己也认为,“人受气候、宗教、法律、施政的准则、先例、习俗、风尚等多种因素的支3配,其结果是由此而形成了普遍精神。” “法律应该与...政体性质和原则相吻合...法律还应该顾及国家的物质条件,顾及气候的寒冷、酷热或温和...以及农夫、猎人或牧人等民众的生活方式等等。法律还应顾及基本政治体制所能承受的自由度,居民的宗教信仰、偏好、4财富、人口多寡,以及他们的贸易、风俗习惯等等。最后,各种法律还应彼此相关...”。因而我们也没有必要将孟德斯鸠的气候理论附会于地理环境决定论,第三卷中的叙述也表明孟德斯鸠的的态度:法的制定与产生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三、读书体会 1、 孟德斯鸠的对于气候理论的探索与实践及部分气候对人性格产生影响的描述 孟德斯鸠是一位将生物学、解剖学、物理学及实验精神带到法律与人类社会研究中来的人,并以此完善自己的气候理论。例如“人体外部纤维的末端因冷空气而收缩,纤维的弹性因此而增大,从而有利于血液从末端流回心脏。寒冷使纤维的长度缩短,从而增强其力量。反之,热空气„使其弹性和力量缩小。所以,人在寒冷的气候下精力比较充沛。心脏的搏动和纤维末端的反应较强,体液比较均衡,血液更有力地回流心脏,心脏在交互作用下更加有力。心脏力量的增强必然产生许多效果,例如,自信心增强,亦即勇气更大,对自己的优越性有更多的认识;又如,复仇欲望减低,安全感增大,亦即直率增多,疑虑、谋划和狡诈减少„一个人若处在闷热的气候中,鉴于我在前面说到的那些原因,心神就会高度萎靡不5振„”。这些叙述表明了孟德斯鸠的解剖学及物理学知识的丰富,他用一种较为科学理性能被大众所接受理解的方式来解释了不同气候条件可能对人的性格造成的影响,并由此产生了差异性。 而“我观察过绵羊舌头的外表组织…我让人把舌头的一半冰冻起来,然后用肉眼观察…这个观察证实了我在前面所说,在寒冷地区,神经乳头的打开程度较低,大多缩在鞘内,难 12 达朗贝尔:《孟德斯鸠庭长先生颂词》 《孟德斯鸠并非地理环境决定论者——重读论法的精神一书》 3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十九章第四节 4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一章第三节 5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十四章第二节 以感受到外部对象的动作,所以感觉不灵敏。6”则反映了孟德斯鸠具备的实验物理学精神。达朗贝尔记述“孟德斯鸠最早的志向在于物理学,出于兴趣他也学习法学。波尔多科学院主要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孟德斯鸠多次成为该院声学、医学和生物学奖候选人…他应用的是英国式的实验方法,甚至冒着风险活体解剖青蛙,淹死鸭和鹅。孟德斯鸠…很早就接受了牛顿的学说。7”由此可推测,至今仍被奉为圭臬的科学与实验精神在十八世纪十分盛行,以上众多有利的事实证明了孟德斯鸠气候学说的可靠性。甚至多学科的互动最终被二十世纪的文化史学派和年鉴学派继承,例如在布罗代尔的《文明史纲》中有大量类似描述。 2、 气候对于生理的影响及立法 孟德斯鸠认为伊斯兰教的禁酒和基督教的允许饮酒法令都受气候影响:即炎热地区人 体液流失迅速,饮酒则会使血液中红血球饱和度过低,影响新陈代谢,甚至由此影响人的精神;寒冷地区则相反,饮烈酒可加速血液流动,有益无害。8 如上第十四章给予我们一个直观的气候影响人的生理及心理的印象,第十五章至第十七 章则就婚姻与政治的立法与气候的间接关系进行论述。他认为气候炎热加速人新陈代谢使得女性易老,理智与容貌不能兼于一时(性成熟早于心理成熟),因而女性结婚早,而且奉行多妻制(中国有男三十,女二十);温和或寒冷之地使得男女性衰老同步,女子尚有美貌时亦可拥有理性(气候造成人生理与性格共同差异的结果,以上已论),多为一妻制。9这些在不同文明不同宗教的立法与教义对于女性的态度中都可体现,因此不加赘述(我认为此处孟德斯鸠的观点为推论而非结论)。由此我想到塔西佗《日耳曼尼亚》中对于日耳曼人和罗马人的描述,整部作品基调在于褒扬前者而警示后者,历史的进程也恰恰证明了这点:居住在纬度较高寒冷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地区的日耳曼人最终征服了居住在中低纬度地中海气候温暖地带的罗马人。综上所述,可见气候对民族生理心理的影响导致了完全不同的民族性格、风俗,以至于直接造成了征服的结果。孟德斯鸠甚至归纳性的指出“亚洲被征服过十三次,其中十次被北方民族征服,三次被南方民族征服。10” 11关于气候与立法,“不良立法者助长气候的弊病,优秀立法者与之抗争”,这是贯穿第三卷的一个重要原则,有两个例子可以概括:一是,中世纪由于人们认为黑死病是上帝惩罚(宗教对立法的影响孟德斯鸠在第四卷也有阐释,法是气候宗教贸易人口等多因素协调的产物,孟德斯鸠一直强调这点),故而对病人听之任之,甚至立法歧视,最终黑死病的流行消12灭了欧洲大量人口(这不能不说是法对于人口因素的反作用,这是一种辩证的角度)。二是,中国南部气候较热,但由于适宜的气候,肥沃的土壤(土壤对于立法而言可以说有着与气候相同的重要性,在此不赘述)及发达的水网使其无比利于农耕,君主们“完全依仗人力清除积水”,“持续不断地加以养护”,鼓励勤劳,限制气候造成的懒惰,才能使江浙一带富庶繁荣。13 3、 关于不足 时至今日,不得不承认孟德斯鸠的气候理论事实上是不完善的,部分说法有失公允:孟 德斯鸠的气候理论大部是建立在考察基础上的,但是对于亚洲,尤其是远东地区的认识却是依靠他人著作与游记而非亲身经历,他认为印度人懒惰,日本人生性残忍14,这些看法明显有些偏颇;孟德斯鸠认为亚洲地缘辽阔,有大平原,只有通过奴役制统一集权使其不易出现 67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十四章第二节 洛朗.维尔希尼:《论法的精神——导言》 8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十四章第十节 9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十六章第二节 10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十七章第四节 11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十四章第五节 12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十四章第十一节 13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十八章第六节 14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十四章第十五节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794d8906bec0975f465e2d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