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数学归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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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数学归纳法



数学归纳法是一种重要论证方法。本文从最小(自然)数原理出发,对它的第二种形式即第二数学归纳法(也称完整归纳法)进行粗略的探讨。

数学归纳法是一种重要的论证方法。我们通常所说的"数学归纳法"多是指它的第一种形式而言,本文从最小(自然)数原理出发,对它的第二种形式即第二数学归纳法进行粗略的探讨,旨在加深对数学归纳法的认识,并得到一种加强的证明方法。相对于第一数学归纳法,第数学归纳法的假设更强,理论上可以使用第一数学归纳法证明的,必然可以使用第二数学归纳法证明;反之则不一定成立,我们有一个有关整数的整除理论的典型证明:"所有大于1的整数都可以分解成若干个素数的乘积"来看出这一点。

原理:1.最小(自然)数原理:(:可利用数学归纳法加以证明)

任意一个非空自然数集C有最小元素。③ 2.第二数学归纳法: 设有一个与自然数n有关 的命题P0P1,P2,…,Pn如果:


(1)n=0时,命题成立;

(2)假设当n≤k(k∈N)时,命题成立; 由此可推得当n=k+1时,命题也成立。

那么根据①②可得,命题对于一切自然数n来说都成立。

证明:提示:用反证法证明。

证明:假设命题不是对一切自然数都成立,

假设C表示使命题不成立的自然数所组成的集合,显然C空,

由③可得,C中必然存在最小元素,记为q,④ q=0,与①矛盾,故q≥1; qC中的最小元素,

∴命题对于nn≤q-1均成立,由②可得: 故命题对n=q也成立,与④矛盾,

故假设不成立,即命题N对于一切自然数n均成立。▉ (:""表明命题证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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