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乡镇财务代理机构的风险控制 作者:宋迎华 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1年第4期 宋迎华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以民为本”的政策,对农村建设和管理特别是村级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使命和要求。当前农村的乡镇财务代理对于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近年来,全国乡镇在财务代理积极探索新的模式,并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由于制度上的缺陷和管理上的漏洞等多方面的原因,乡镇财务代理机构存在着较多的显性的或隐性的财务风险。本文试图探索控制乡镇财务代理机构风险的控制对策,以完善乡镇财务代理,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一、乡镇财务代理的现状 所谓的乡镇财务代理是指在不改变农村集体所有的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以及受益权的前提下,村级所有财务委托乡镇专门机构进行代理的一种财务管理模式。而这种专门的机构就是乡镇的财务代理机构,它是由乡镇成立的村级财务代理服务中心,由乡镇统一进行管理。村级不再设置专门的财务机构对村中账务进行管理,只设一名报账员,一般由村委会书记兼职担任,与乡镇财务代理机构签订财务委托管理合同。 农村财务管理是“三农”问题在实际运用中的一项改革,事关农村改革的进一步推进,事关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事关农村基层政权的稳固以及农村的稳定。所以它不仅仅是一个农村财务问题,更是一个经济问题,甚至也是一个政治问题。所以,长期以来,党和各级政府通过各种有效形式,促使农村财务的进一步完善。其中,乡镇财务代理以及乡镇财务代理机构的出现就是农村财务不断完善的一种表现形式。乡镇财务代理实施以来,在顺应了集体经济的发展的同时,缓和了干群矛盾,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协调了村自主理财和乡镇监督的关系,也有利于农村集体组织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但是,由于农村财务管理体制的局限性和工作开展的不平衡以及乡镇财务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素质等原因,乡镇财务管理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未能得到根本解决,部分地方财务管理混乱的状况仍然存在。 二、乡镇财务代理存在的风险 (一)财务监管不到位 乡镇财务代理出现,其目的是对村级财务进行监管,使得农民的资产、资金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以服务农村经济。根据现阶段的乡镇财务代理机构的运行,乡镇财务代理机构正处于完善阶段,很多乡镇的财务代理机构人员的设置还很不到位,做到财务监管更是难上加难。一般地,一个乡镇财务代理机构就简简单单的设置一到两个工作人员,对十几个甚至更多的村级账务进行管理。而且,在村委会书记进行报账的时候也经常出现隐瞒不报,只要和乡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打理”好关系,就可以高枕无忧。导致乡镇财务代理模式越来越受到质疑,一些地区甚至成了乡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或村委会书记发家致富的一种途径。 (二)部分村级官员对于乡镇财务代理认识不到位,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导致和乡镇政府以及乡镇财务代理机构矛盾重重 部分村级官员认为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受益权属于村庄内部事务,不需要乡镇财务代理机构进行“干涉”。既然上级政府指示如此,只能勉强接受,但在实际运行的过程中,经常以种种理由进行财务上的“隐蔽”,致使乡镇财务代理机构在事实上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而且,这种认识上的不清,导致了事实上财务的混乱以及账务管理上的混乱。 (三)乡镇财务代理机构的管理机构不明确 设置乡镇财务代理机构的出发点是理清村级财务管理的混乱,使农村有限的资金资源得到最大化的利用。而事实上,监管的不利除了导致上述财务代理机构及其成为村委会书记的发家秘籍之外,实际中,乡镇财务代理机构受谁管理的问题也不明确,不同地方有不同的管理部门,大部分地区是乡镇政府对其进行直接的管辖。这样一来,乡镇财务代理机构从为民谋利益的宗旨,就演变成乡镇政府附属“财政来源”的一个附属机构,这样一来,就出现了经常性的村级财务被乡镇政府凭借政治权利挪作他用的情况。 三、乡镇财务代理机构的风险控制 (一)乡镇财务代理机构设置上的完善和核算上的科学 乡镇财务代理机构的设置要健全,设置有专业素养的人才进行乡镇财务代理,而不是简简单单的一两个工作人员进行基本事物的管理。对不同的村级账务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并且明确乡镇财务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职责。可以按照公司账务的管理模式,也可以利用企事业单位的账务管理模式进一步探讨。主要目的是将散漫的管理进行专业化的、科学的管理,明确职责,提高资金、资产的利用效率,切实保障最广大农民的利益。 借用公司、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账务的模式的同时,运用现代化的财务管理软件,对乡镇财务代理机构的账务进行更为科学化的记账管理。将先进的管理手段运用到实际的运作过程之中,有利于下一步的财务管理上的透明化、公开化,也有利于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实际的资金、资产运用过程之中是否得到充分的利用。这种科学的管理方式也是确保村级财务代理制持久性和科学性的必要手段,能确保会计资料完整,确保账账相符。 (二)明确村级干部在财务管理上的权限 村级干部只是在资金运用、审批的时候,代表其带领的村庄进行实际操作,但在财务管理上不具有法定的责任和义务。所以在进行乡镇财务代理机构设置的时候就要明确其责任。村级干部在乡镇财务代理机构设置的时候以及日后的运作过程中要积极配合,而不是心怀不满或者是行贿乡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来谋取私利。 (三)明确乡镇财务代理机构的地位和责任 乡镇财务代理机构受乡镇政府的监督,而不应受其管辖,乡镇财务代理机构的职责是对人民负责,而不是对同级的乡镇政府官员负责。乡镇财务代理机构不仅要与村民委员会签订财务上的委托受托协议,而且在其工作期间,必须定期向村民委员会汇报财务核算情况,充分尊重村民委员会以及村民的村级财务管理的自主权。乡镇财务代理机构与乡镇政府、甚至其下属的财务部门是两个不同性质、不同业务的机构,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必须严格区分、互不干涉、各行其是、各尽其责。明确乡镇财务代理机构的地位、权限、责任,是乡镇财务代理机构真正发挥其功用的前提和关键。 (四)充分利用舆论监督,进行财务公开,完善乡镇财务代理的监督体制 乡镇财务代理机构是否在规范化的运行以及是否在高效的协调的运行,关键在于是否有有效的监督体制。推行乡镇财务代理、设置乡镇财务代理机构应当与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有效地结合起来,并且在实施内部监督的同时,实行外部监督的综合监督机制。一方面,将村级的报账公开化、让集体所有的资产、资金受群众直接监督;另一方面,上一级的相关机构(如审计署)应重视对乡镇财务代理机构的审计工作,有可能的话,设置专门的部门对乡镇财务代理机构的财务进行监督。 (五)建立相应的行政制约体系 在市级行政法规中,明确规定针对乡镇财务代理机构的职责,以及相关机构人员的职责。对于越权、违规的行为制定详细的惩罚措施,以行政法规的形式进一步规范乡镇财务代理机构的运行,减少运行中的行政障碍和一些腐朽思想的阻碍。 (作者单位:江苏省泰兴市姚王镇经济服务中心)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efd294fb007e87101f69e3143323968011cf4b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