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海姆 《意识形态与乌托邦》 P1.这些探讨的宗旨不在于研究思想如何以逻辑的形式在教科书中表现出来,而在于它在社会生活和政治活动中如何作为集体行动的工具实际发挥作用。 P2.知识社会学的基本主题是,只要思维方式的社会起源是模糊不清的,那就一定存在不可能被充分理解的思维方式。 只有在十分有限的意义上,单个人才从自身中创造出我们归因于他的说话和思维方式。他使用他的群体的语言;他按照他的群体的思维的方式思维。他发现只有一定量的词汇及其意义随他使用。这在很大的程度上不只是决定研究周围环境的手段,而且它们同时也表明了从什么角度,在什么活动背景下,客体迄今为止对于群体或个体才是易于理解和易于接近的。 P3.更确切的说,知识社会学所探讨的是理解具体的社会——历史境况背景下的思想,在此过程中,各自不同的思想知识非常缓慢的出现。 因此,每个个人都在双重意义上为社会中正在成长的事实所预先限定:一方面他发现了一个特定的环境,另一方面他发现了在那个环境中已形成的思想模式和行为模式。 P4.纯粹的逻辑分析使个人的思想和群体的环境分离一样,它也使思想和行动分开了。 在某些知识领域,可能正是由于行动的刺激,首先使得行动的主体易于接近世界客体,进而还可能正是这种因素决定那些进入思维的现实因素的选择。并非不可理解的是,如果这种意志的因素完全被排除的话,那么具体的背景就将完全从概念中消失,从而首先使得对问题的理智陈述成为可能的组织原则也会丧失。 P5.在使人们对他们的关于世界的传统看法产生动摇和怀疑方面,纵向运动是关键的因素。当然,即使在具有十分轻微的纵向运动的静态社会中,同一社会中的不同的阶层确实也有不同的体验世界的方式。 P10.在每一个社会中都会有一些社会群体,其任务在于为其社会提供一种对世界的解释,我们称之为“知识界”。一个社会愈是处于静态,这个阶层将俞可能在社会中获得明确的身份和社会等级地位,因此,巫术师,婆罗门,中世纪的教士都被看做是知识阶层,它们之中的每一个阶层都在其社会中享有塑造该社会的世界的垄断性控制权,而且享有对于重建其他阶层朴素形式的世界观或调解其差异的控制权。 P11.由于不存在他们自己的社会组织们,知识分子允许表达各自的思维方式和经验方式,以在其他阶层的各个广阔的世界中获得公开的彼此竞争。 P13.一切认识论的推测不是偏向客体一极,就是偏向主体一极。它或者从客体世界出发,以这种或那种方式教条地把客体假定为一切人所熟悉,并以此为基础来解释主体在这一世界秩序中的位置,由此推断他的认识能力;或者从主体出发,把它作是直接的,毋庸置疑的,寻求从主体引出有效知识的可能性。 2014.5.7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0bf61415bfafab069dc5022aaea998fcc2240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