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形势下国有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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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形势下国有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管理模式 作者:李庆华 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8年第3期 一、国有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定义及政策背景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财产权分属于不同性质所有者的经济形式。本文立足于微观层面讨论有关问题,即国有混合制企业则泛指国有企业与外资、个体、私营、集体所有制等非国有经济采用联营、合营、合作等方式组成的企业。 二、国有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现状 国有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具体情况如下:一是目前中央企业各级子企业公司制改制面超过92%,省级国资委监管企业的改制面超过90%,全国国资监管系统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达到1082家。其中,90%左右的中央企业母公司尚未形成混合所有制企业,即使实行混合所有制的母公司,也并非吸引民间资本,而是吸引其他的国有资本(如地方国有资本等)。中央企业“子企业”或“孙公司”仅有50%左右完成混合所有制的改造。绝大部分也并非吸引民间资本,而是吸引同属于国有资本的另一国有企业。且“子企业”或“孙公司”形成混合所有制企业,绝大多数依然是国有绝对控股,相对控股较少。在区域发展上也存在差异。东西问题主要是生产力水平的差异问题,南北问题则主要是体制的差异问题。我国东部和南方地区混合所有制改革发展相对较快,西部特别是东北地区比较滞后。总体而言,尽管国有“混合”经济发展取得较大的成果,但其管理情况也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国有混合制企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1.国有和私营、集体、外资等未实现有效融合,混合所有制企业优势未体现。在国有混合制企业试点过程中,最为常见的问题是:国有股份一股独大,决策流程较长,效率低下,依然维持国有企业的管理模式;以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理念为主,在税收、投资、资金等方面管理混乱;多数在财务制度上讲求灵活高效,打政策“擦边球”;出现“一管就死,一放就乱,或相互扯皮”等情况。总之国有资本与其他类资本在经营理念、日常管理等方面均未实现有效融合。 2.进入、退出环节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产权管理不到位未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国有混合企业成立及退出时,如涉及非货币出资及股权转让等情况,其资产估值较为困难,对无形资产、商誉等无形、有形资产等估值判断并不完全准确,同时国有企业掌控的大量的社会资源也很难通过评估量化,可能出现低估国有资本、高估民营资本的情况,产权管理不到位,权属不清晰,从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3.其他资本出资不到位、融资环节基本依赖国有股东。国有混合所有制企业在管理过程中,经常出现其他所有制在出资时资金不到位,在投资时缺乏“跟投”能力,在融资时缺乏担保能力,因此导致国有混合制企业出现管理不规范,影响项目进度或放大国有资本风险等情况。 4.股权结构不合理,治理结构不完善。在国有混合制企业试点过程中,经常出现国有控股类企业完全参照国资管理、参股类企业国资管理缺位等现象,同时三会治理结构不完善、不合理,存在董事会形同虚设、董事会经营管理成分工不明确,监事会监督不到位,三重一大决策时存在以国有主体的批复代替三会决策等情况。 5.缺乏系统的管理、分配制度及监管、考核体系。在逐步推行国有混合制企业的试点过程中,绝大部分混合制企业财务管理没有规范的决策、审批流程及专门的财务管理制度,分配机制也未明确,内控、内外部审计监督也不完整或实现全覆盖,缺乏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及合理的考评体系。 三、新形势下国有混合所有制企业管理模式思考 (一)创新模式、完善治理,以现代企业的组织模式进行国有混合所有制企业管理。 着力建立完善的“三会”治理结构,创新模式的具体表现为:一是“三重一大”完全通过“三会”进行决策;二是严格实行董事长和总经理管理的分离,强化对经营者包括首席执行官的监督;三是强化董事会的作用,调整董事会结构,提高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的比重;四是细化董事会内部结构,充分发挥审战略、审计、薪酬等专业委员会作用,如公司的独立审计人必须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选聘;五是董事会运作更加透明,特别注意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全面等。 (二)建立适应国有混合所有制需求的管理制度。 根据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建立符合国有混合所有制管理需求的制度,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决策效率,同时也能够符合国资监管规范性的要求。 (三)调整股权结构,压缩管理层级 提倡扁平化管理,国有混合制控股企业压缩层级,股权管理尽量控制在三级以内,同时进行适度创新,如在上市公司层面实行无实际控制人企业管理模式。例如云南白药在其控股股东混改前实际控制人是云南省国资委,其控股股东“混改”后的股权结构:云南省国资委、新华都集团、江苏鱼跃分别持有其45%、45%、10%的股权,云南白药成为无实际控制人企业,在资本运作时,程序更为简化及优化。 (四)建立有效的进入与退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在“减政放权”的同时,对国有混合所有制的管理实行分级授权原则;建立有效合理的评估备案管理制度:严控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进入与退出环节,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将有限资源配置到能产生最佳经济效益的公司,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拓宽渠道、明晰产权,力争在企业产权制度创新上实现突破 要严格遵循市场经济原则,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具体可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建立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通过产权市场、股票市场、吸引股权投资基金或战略投资者等比较透明规范的方式推行国有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 (六)优化财务管理模式,确保投资、融资、预算、资金、人员等各管理环节闭环 国有混合制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投资管理方面重点加强对投资核心环节的立项决策环节进行管控,对于投资前期发起环节开工环节,可适度放权;融资方面优先鼓励混合制公司自主对外融资,建立其他股东的反担保机制;预算管理方面,建议遵循预算“刚性”原则,对业务、资金、资源进行合理整合,确保全面预算严谨、准确、合理,企业年度预算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后严格执行,并作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及其经营管理层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日常资金监管方面,强化动态监控、自主审核;加强审计监督管理,实现监事会与审计双重监控机制;加强对国有混合制企业关键岗位管理,例如对外派财务总监的履职监督,完善外派财务总监重大事项报告机制。 (七)完善内控及风控制度,优化监督体系 建立完内控管理体系及风险评价体系,加强内部审计,推行专职监事会管理制度,实现定期或不定期外部审计,确保国有混合所有制企业在健康透明的环境下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0e072c6d938376baf1ffc4ffe4733687e21fcd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