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干货之融资租赁的“冰与火”直租与回租的增值税待遇

时间:2022-04-28 00:42:14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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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融资租赁的“冰与火”--直租与回租的增

值税待遇

融资租赁的两种简单模式

融资租赁作为现代服务业下的税目之一,虽然在2013年被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但此次全面实施营改增,尤其是金融业实施营改增,进一步完善了融资租赁业的增值税抵扣链条,理顺了行业管理思路。36号文给融资租赁的业务分了个类:直租和回租。直租被归纳入租赁服务(属现代服务业)。直租还分为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而回租则被打入冷宫,按照金融服务缴纳增值税。

1 直租:简单明了的金融租赁

直接融资租赁简称直租,是指由承租人选择需要购买的租赁物件,出租人通过对租赁项目风险评估后出租租赁物件给承租人使用。在整个租赁期间承租人没有所有权但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维修和保养租赁物件。

2 回租:如日中天的金融租赁

售后回租简称回租,是承租人将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给出租人,然后向出租人租回并使用的租赁模式。租赁期间,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承租人只拥有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双方可以约定在租赁期满时,由承租人继续租赁或者以约定价格由承租人回购租赁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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