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绩效视域下的韩非“刑名”思想启示 摘要:“刑名”思想是韩非术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批判吸收前人理论成果的基础上,韩非以“名实”关系为理论基础,以“刑”为外部制约措施和保障手段,建立了系统的“刑名”体系。“刑名”思想中奖惩的实施以职位与功效之间的符合情况作为判断的标准,要求官员取得与其职位相称的政治绩效。在专制主义背景下,“刑名之术”是君主用来考验和驾驭群臣的工具,但是其中所蕴含的绩效考核、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等要求对于当今提高党员干部的工作绩效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韩非;刑名;名实;政治绩效 一、韩非刑名思想的主要内容 (一)实行“刑名术”的原因 韩非认为,“术”是君主独持的工具,是驾驭群臣的统治方法,它与明文公布的“法”不同,“术”应该隐匿于胸中不外见。韩非的术治思想包括刑名术、用人术、治奸术等丰富的内容,而“刑名之术”则是君主专门用来考察和检验臣下工作的方法。“刑”是指事物的实际内容或功效,“名”是事物的称呼或职事,考察事物的效用与它的职称是否相符的办法就是“刑名之术”。在韩非看来,君主要实行“刑名术”的原因就在于君臣之间特殊的关系,人的本性就是趋利避害,君臣之间的关系不是友善合作的关系,而是相互对立的关系,群臣为了自己的利益不免会趋炎附势,君主如果过分宠爱臣子便会对自己的地位造成威胁,因此君主如果不用法术来考验臣下,就会为臣子所控制。 (二)实行“刑名术”的具体办法 首先,确定名分。韩非认为,圣明的君主不应该主动确认臣下的名分,而是应该秉持“虚静无事”的原则,让臣下自己进言,然后根据他们的进言来确定职位。“故圣人执一以静,使名自命,命事自定。”[1]君主必须要表面上装作一副虚静无事的样子,不能让人捕捉到君主自身的喜好,但是内心要对臣子有所判断。 其次,循名责实。在授予臣下官职后,君主便不用发表任何言论,也不用表明自己的态度,只需要静静地在暗中观察臣子所为,检验他们的功效。韩非认为,“故群臣陈其言,君以其言授其事,是以责其功。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诛。”[2]臣下在拥有官职的时候,便也承担了与这份职位对等的责任,只有功效与职事相当,才会收到奖赏,否则,不仅言过其实的人会受到惩罚,功大于言者也会受到惩罚,他认为这样才能真正地使名实相符。 最后,根据名实关系定赏罚。将赏罚思想融合于“刑名”思想中可以说是韩非较之于前人的创新之处,这也是他的法治精神在“刑名之术”中的重要体现。韩非认为,赏罚是君主用来制约臣下的两种工具,这两种工具只能掌握在君主的手中。关于实行赏罚的标准,韩非认为,臣下所说的话、所做的事是实行赏罚的凭据,言行一致,则赏,不一致,则罚。韩非还认为,君主实行赏罚应该要公正且适当,明君不仅应该懂得赏罚适当,同时也应该知道赏罚必须公正,只有这样才能树立人主的威信。 韩非的“刑名之术”的根本要求就是使臣下的言论与政绩完全相符,从中我们不难看出这种统治术对于提高官员们的政治绩效以及对官员自身的约束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当前我们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作为联系群众与上级沟通的桥梁,只有更好地增强自己的政治能力,提高政治绩效,才能不断提升领导能力,得到人民的认可。“打铁还需自身硬”,增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本领需要不断地从我们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中汲取养分,韩非的术治思想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刑名之术”对于提高当前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绩效有借鉴作用。 二、韩非刑名思想对提高政治绩效的启示 (一)因任而授官 从职位本身的特征、领导干部的个人风格以及个人能力来看,需要考察应时应地地考察个人的情况,做到因任而授官,韩非的这个思想也被广泛地应用于现代管理学中。在韩非看来,用人是政治的关键问题之一,它关乎国家的生死存亡,这里的“因任而授官”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用人唯能,二是将合适的人安排在合适的岗位上。这二者对政治绩效来说可以说是一个前提性的因素,如果在任命各级干部之前没有进行实事求是的科学调查,对任职者的能力没有充分的了解的话,就很容易将他们安排到不适合的岗位,这对于后期工作的开展、政治绩效的提高、政治能力的提升是很难有好处的。 (二)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这是从领导干部自身的层面对提高政治绩效的启示,要想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能力,除了自身要有过硬的业务能力以外,还必须秉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要做到科学调查研究、量力而行完成工作。在变幻莫测的国际环境以及日新月异的国内形势的影响下,为了加强党的领导能力、提高各级党员干部的政治绩效,必须以实事求是的作风面对日常工作中以及国内外的各种风险和挑战。除此之外,实事求是的工作要求还要求领导干部们要团结一致破除各种形式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韩非在其著作《韩非子》中就论及了臣下趋炎附势,爱君主之所爱、恨君主之所恨,不干实事的弊端,而在党的历史上,许多党和国家的领导人均对官僚主义的危险作出了深刻的警示,虽然现在党内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之风有所遏制,但是要彻底清除不正之风、提高党员干部的工作能力仍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三)建立和完善绩效考评机制 从制度层面看,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绩效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绩效考评机制,这不仅是对党员干部的制度约束,同时也是管理体制的一项创新。绩效考评机制最直接的目的就是提高领导干部的工作绩效、提升工作效率。首先,在制定考核标准时,应该尽量做到透明、公开,集思广益,尊重大多数人的意见,除此之外,还应该注意加强对考核人员素质的培养,不能因为人情关系而破坏了考核的公正性和平等性。在考核的过程中,不应该被单一的评价标准所束缚,应该将他们的职位与应尽的职责联系起来,尽量做到科学公正,保证每个人都应该被公平公正地对待。其次,绩效考评机制需要用奖罚来最终保证得以施行,正如韩非所说,正确的赏罚可以使民众感受到君主的恩泽,惩罚可以确立君主神圣的权威。同样,良好的领导干部绩效考评机制不仅有助于激发干部们的工作积极性,同时能够使他们对制度产生敬畏心理。 总的说来,韩非的“刑名之术”是人主驾驭群臣百官的一种统治术,它的执行者是君主,对象是臣子,根本标准是绩效,主要手段包括“审名”、“定位”、“循名责实”等内容,赏罚则是保证“刑名”得以实行的外部条件和保障,也是最能体现法家特色的地方。虽然“刑名之术”是韩非术治体系的重要内容,为此也常常为历代许多人所诟病,但是我们细看“刑名”思想的内容,就不难发现,法治精神始终贯穿其中,其中包含了包括公正、平等等现代法治理念的雏形,其中蕴含的合理的管理思想也被广泛地运用于现代管理学中。党员干部作为上级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只有不断增强自己的政治能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绩效,才能不断提升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参考文献: [1]韩非:《韩非子》,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版. [2]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M].北京:新星出版社,2005. [3]张觉.韩非子考论 [M]. 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2. [4]王晓波.参之以人,验之以物——论韩非的刑名之学[J].国学学刊 2016,0(4):5-13. [5]张甜甜.韩非的刑名治国思想研究[D].河南:郑州大学,2018. [6]马腾.先秦法思想之名学框架略诠——从孔子的正名主义到申韩的刑名之论[J].北方法学,2012,6(6):150-156. [7]吴保平,张晓芒.商鞅之“法”及其刑名逻辑[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65(6):42-46. [8]李耀.韩非“形名”与“刑名”思想研究[D].甘肃:兰州大学,2016. DOI:10.7666/d.D01034717. 注释: ①韩非:《韩非子》,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25页. ②韩非:《韩非子》,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14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708c46b24fff705cc1755270722192e453658b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