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王拱辰传》原文及翻译 宋史 原文: 王拱辰,字君贶,开封咸平人。原名拱寿,年十九,举进士第一,仁宗赐以今名。通判怀州,入直集贤院,历盐铁判官、修起居注、知制诰。庆历元年,为翰林学士。 契丹使刘六符尝谓贾昌朝曰:塘泺①何为者?一苇可杭,投箠可平;不然,决其堤,十万土囊,即可路矣。仁宗以问拱辰,对曰:兵事尚诡彼诚有谋不应以语我此夸言尔设险守国先王不废而祖宗所以限敌人也。至是,又使六符来,求关南十县,斥太宗伐燕为无名,举朝莫知所答。拱辰曰:王师征河东,契丹既通使,而寇石岭关以援贼。太宗怒,遂回军伐之,岂谓无名?乃作报书曰:既交石岭之锋,遂有蓟门之役。契丹得报,遂继好如初。帝喜,谓辅臣曰:非拱辰深练故实,殆难答也。 至和三年,复拜三司使。聘契丹,见其主混同江,设宴垂钓,每得鱼,必酌拱辰酒,亲鼓琵琶以侑饮。谓其相曰:此南朝少年状元也,入翰林十五年,故吾厚待之。使还,御史赵抃论其辄当非正之礼,异时北使援此以请,将何辞拒之?湖南转运判官李章、知潭州任颛市死商珍珠,事败,具狱上,拱辰悉入珠掖庭。抃并劾之。除宣徽北院使,抃言:宣徽之职,本以待勋劳者,唯前执政及节度使得为之,拱辰安得污此选?乃以端明殿学士知永兴军,历泰定二州、河南大名府,积官至吏部尚书。 元丰初,转南院使,赐金方团带。再判大名,改武安军节度使。三路籍民为保甲,日聚而教之,禁令苛急,往往去为盗,郡县不敢以闻。拱辰抗言其害曰:非止困其财力,夺其农时,是以法驱之,使陷于罪罟也。浸淫为大盗,其兆已见。纵未能尽罢,愿财损②下户以纾之。主者指拱辰为沮法,拱辰曰:此老臣所以报国也。上章不已。帝悟,于是第五等户得免。(选自《宋史》,有删节) 【注】①[塘泺]在泺水边筑堤设防。筑堤防水叫塘;泺水在今山东境内,时与契丹为界。②[财损]裁减。财通裁。 译文: 王拱辰,字君贶,开封咸平人。原名拱寿,19岁时考中进士第一,宋仁宗赐给他现在的名字。担任怀州的通判,入朝当值集贤院,历任盐铁判官、修起居注、知制诰。庆历元年,任翰林学士。 契丹使者刘六符曾对贾昌朝说:在泺水边筑堤有什么用呢?小船可以航渡,投鞭可以填平;如果不停止筑堤,我们决开堤坝,铺上10万袋土,就可以成为过河的路了。宋仁宗向王拱辰询问此事,他回答说:兵事注重诡诈,他如果真的有计谋,不应该告诉我方,这只是夸口而已。设下险阻防守国家,先王不加废弃,这是祖宗用来限制敌人的方法。到了这时,契丹又派刘六符来朝,索求关南10县,指责太宗征伐燕是没有正当理由的,全朝上下不知道怎样回答。王拱辰说:王师征伐河东,契丹既然已经通使,却又入侵石岭关援助贼人。太宗发怒,就回兵征伐,怎么说没有正当理由呢?于是,就写回信说:既已在石岭交锋,就有了蓟门之役。契丹收到回信,就继续和好如初。皇帝很高兴,对辅臣说:如果不是王拱辰深通旧时之理,恐怕难以回答了。 至和三年,重新担任三司使。访问契丹,在混同江见到契丹的君主,契丹的君主设宴垂钓,每次钓到鱼,一定给王拱辰斟酒,亲自弹琵琶给他祝酒。对他的宰相说:这是南朝的少年状元,入翰林15年,所以我优厚地招待他。出使回朝,御史赵抃议论他轻易接受不合常规的礼待,以后北朝使者援引此例提出要求,将怎样拒绝?湖南转运判官李章、潭州知州任颛买入死去的商人的珍珠,事情败露,结案上报,王拱辰把珠子全部送入宫廷。赵抃连同这件事一并参劾。王拱辰被授予宣徽北院使。赵抃上言:宣徽北院使的职务,本来是任命有功绩的人,只有前宰相及节度使能够担任,王拱辰怎能玷污这个职选?于是,就以端明殿学士掌管永兴军,历任泰、定二州知州,河南大名府知府,逐渐升官到吏部尚书。 元丰初年,调任南院使,被赐予金方团带。第二次出任大名府知府,改任武安军节度使。三路登记百姓为保甲,每天聚集起来训练他们,禁令苛刻急峻,百姓常常逃离成盗,郡县不敢上报。王拱辰直言它的祸害说:不只是使财力困乏,夺去农时,这是用法令驱使他们,使他们陷入法网。渐渐发展成大盗,其先兆已经显现。纵使不能都免除,希望裁减困难户来舒缓一下。主事者指责王拱辰是在阻挠法令,王拱辰说:这是老臣用来报效国家的建议。不停地上奏章。皇帝醒悟,于是第五等户得以免除保甲集训。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71dc9a1e418964bcf84b9d528ea81c759f52eb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