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147条是什么? 小编希望 民法总则147条是什么?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双方签署合约的情况,如果双方对签订的合同存在误解,会导致双方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失,民法总则中对于由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有明确的规定。民法总则可以帮助我们有效调解工作中遇到的矛盾,保护了利益,保障了合法权益。下文详细说明了民法总则147条是什么这个问题。 一、民法总则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总则编,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共分基本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计算和附则11章、20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2017年3月15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6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新华社3月18日受权全文播发这部法律。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民法总则147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民法总则147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重大误解是可撤销行为的一种。重大误解是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法定撤销事由,除了重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836e689b5daa58da0116c175f0e7cd1842518e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