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常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6月3日,国务院组织召开了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层层压实责任,抓实抓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千方百计保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总体平稳,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6月11日,江苏省政府以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促进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44号),实施扩大招生入伍规模、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拓宽基层就业渠道等11项措施,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促进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常州市人社局会同市人才办、财政局、公安局、教育局、税务局等6个部门在学习借鉴南京、无锡等地做法的基础上,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出台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常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为高校毕业生在常就业创业提供政策利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主要明确放宽落户门槛、支持自主创业、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吸纳就业、加强安居保障、提供交通便利、鼓励社会实践、加强校地合作、优化职业培训、落实税收优惠等10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三、政策亮点 (一)筑巢引凤有“新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申请“先落户后就业”。提高博士购房补贴额度,对符合购房条件的世界名校类(同当年度省“双创人才”世界名校类标准)博士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其他博士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对符合购房条件的技师、高级技师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对符合购房条件的名校本科毕业生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加大荐才引才激励力度,对积极向我市推荐人才的高校就业工作部门和引才成效突出的我市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经评选后给予3-5万元补贴。对新来常州就业创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办理专属地铁卡,自办卡之日起给予一年免费乘坐地铁通勤支持。 (二)促进就业有“实招”。加大对企业吸纳就业的支持力度,2020年度,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加大岗位开发力度,各级事业单位今明两年提高空缺岗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比例,其中今年招聘比例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的70%。国有企业今明两年连续扩大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其中今年招聘比例不低于新增招聘人数的50%;加大职业培训力度,组织有培训意愿在常大中专(技、职)院校在校生和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并稳岗就业的,按照2020年净增参保人数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以工代训补助。 (三)支持创业有“真招”。项目入选“龙城英才计划”领军人才优先支持项目的,给予最高800万元创业资助支持,以及最高3000万元的“人才贷”支持。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在常创业,给予开业补贴、大学生创业者社保补贴、创业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资金保障,具体包括最高8000元的开业补贴、三年财政全额贴息贷款和为期三年、每年最高1.2万元的创业租金补贴等。 如有疑问请致电0519-12333咨询。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a82fed4a22d7375a417866fb84ae45c3a35c2d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