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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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普及义务教育对我国的启示

: 日本从 1886 年开始实行义务教育, 依靠国民的重视与支持、 经费和法律的保障、 充足和高质量的教师队伍等条件, 1948 年全面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普及速度之快是罕见的。阐述了日本义务教育的普及过程、 日本得以迅速全面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原因, 及其对我国当前全面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工作的启示。 关键词: 日本; 普及义务教育; 中国

日本是亚洲大陆东部边缘的一个资源极其贫乏的岛国, 人口也较为密集。但它却是资本主义世界排名第二的经济大国。 日本之所以能够成为先进工业国家中的一个领先的国家, 固然有各种因素,其中一个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的日本国民都受过高度的训练和良好的教育。 其基础在于日本高度重视国民教育 较早的普及了义务教育。我国从1986 年开始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但当前我国的九年义务教育还没有全面普及, 在全国广大农村和西部地区还有若干的适龄儿童没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习, 尤其是义务教育的质量更令人堪忧。 , 分析日本义务教育的发展过程有助于更好地认识和发展我国的义务教育。一 日本义务教育的普及过程日本教育的现代化开始于明治维新时期。 1872, 日本在学习和引进欧洲各国的教育制度的基础上, 颁布了 《学制》 , 这是现代日本公共教育的开始。《学制》 布普及教育的方针, 提出 邑无不学之户,家无不学之人” 的要求, 规定儿童六岁入小学, 学实行八年制, 初级小学四年、 高级小学四年。 《学制》的颁布, 对于建立日本近代学校体系和发展教育事业, 尤其是普及初等教育, 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1886 , 日本颁布了 《小学校令》 。规定指出,小学仍实行四年制寻常小学和四年制高等小学, 使儿童享受普通教育, 并明文规定实行小学四年义务教育 这是日本义务教育的开端。 由于在 1886 年的 学校结构中, 除四年制的寻常小学外, 还存在一种三年制的简易小学, 因此, 义务教育的时间为三年至四年。1900 , 日本对 《小学校令》 进行了修改, 发布《改正小学校令》 , 定普通小学教育 ( 义务教育) 的期限统一为四年, 并且废除征收小学学费的制度,实施免费的初等义务教育 免费义务教育的原则从此确立。1907 , 日本政府发布 《再次改正小学校令》 ,将义务教育年限延长为六年, 要求学龄儿童必须接受寻常小学的六年教育1908 , 六年义务教育制度在日本完全确定下来, 学龄儿童就学率由义务教育实行前的 1885 49.6%上升到 97.8%。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日本社会发生了重大变化。1947 年日本政府颁布 教育基本法》 《学校教育法》 。实行“六、 三、 三、 四” 的新学制, 建立新制小学 ( 六年) 和初中 ( 三年) , 同时, 规定把义务教育年限延长到九年。 并且仅用了一年时间, 1948 年中小学教育就达到普及的程度, 入学率达 99.27%。此后, 日本政 府把特殊教育纳入义务教育, 使学龄儿童入学率几乎达到 100%, 并一直保持至今。 日本迅速普及及巩固义务教育的原因 () 全体国民对教育的重视和支持

在日本社会里, 人民认为教育是爬上社会阶梯的有效工具, 教育是人能够获得社会成就的良好机会。正是如此, 日本国民抱有不同寻常的 教育热情” 人们非常关心教育, 教育儿童看作是最重要的事项之一。 第二次世界大战, 日本自食苦果, 1945, 日本各级各类学校几乎完全瘫痪。但在这种条件下, 日本政府于 1947 年决定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一年后, 小学教育就达到普及的程度, 入学率达到 99.27%。这种普及速度是极其罕见的, 为何能够 如此呢?当时的学校教育局次长说: “国民在面对战败的现实, 把生存之道寄托在教育, 希望寄托在下一代年轻人的身上。 只有通过教育改革去提高子女的教育, 才是日本走向将来的唯一的希望”

() 国家财政对义务教育的投入日益加大

义务教育能够享受到的国家公共教育经费通过两个方面表现出来: 一是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 日本自明治维新后, 公共财政支出教育经费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重总的来看, 一直处于上升的趋势。1900 , 日本公共财政支出教育经费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已经达到






2%, 1930 年达到 4%。二是义务教育经费占全国总教育经费的比重。 日本近代以来把教育经费重点放在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所占的比重最大。1981 , 学校教育费占全国教育经费 87.6%, 87.6%的学校教育经费中, 义务教育 65.1%1997 , 文部省当年文教预算总额的 62.6%为义务教育经费。

() 教育立法对义务教育的保障及教育政策的适宜变革

1872 , 日本颁布了近代第一次教育改革的法令 《学制》 1879 , 明治政府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 废止了 《学制》 , 颁布了 教育令》 由于 教育令》富有资本主义自由化的倾向, 政府又于 1880 年修改 教育令》 , 以加强政府对教育的监督。1881 年又 制订了 小学教育纲领》 , 小学教育给予较高的重视。1886 年颁布了 《学校令》 , 使日本形成了以小学为基础的连贯的学校体系。1899 年公布了 小学教育费国库补助法” , 制定了 教育基金特别会计法”和 教育基金法” , 以法规的形式充实义务教育的经 费。1900 年又修改 《小学校令》 , 把义务教育年限统一为四年, 并取消义务教育征收学费制度。1907 年日本政府公布 《再次改正小学校令》 , 再次延长义务教育年限。1947 年颁布《教育基本法》 《学校教育法》 , 而后, 又相继制定了 教育委员会法》 《社会教 育法》 《文部省设置法》 等一系列的教育法规。 () 重视师资建设

日本具有重视师范教育的悠久传统。在 1872年的 《学制》 , 为了实现普及教育制度的计划, 把立即设立师范学校放在仅次于建立小学的重要地位。1886 年的 《师范学校令》 定普通师范学校训练小学教师, 每县设有一所普通师范学校。师范学校的学生享有若干特权, 包括全部或部分地免除军役, 免收学费, 发奖学金等等。 并且规定师范学校的毕业生必须到师范学校所在县的小学去任教一定时期。 这样就确保了每所小学教师的补充。 1949 国会通过 教育职员资格法》 教育职员资格实施法》 。前一法案明确规定, 从幼儿园到高中的教师,一律由大学培养, 并规定了各级各类教师的资格和获取资格的条件。后一法案则对教师职业的性质、教师资格证书制度、 在大学培养师资以及教师在职进修等作了明确规定。除了在师范学校教育 教师培训、 聘用等方面从制度上作出严格规定之外, 日本非常重视提高义务教育教师的地位和待遇。1896 , 国家为了提高小学教师的地位, 鼓励人们愿意当教师, 政府设立《市町村立小学校教员教教龄津贴国库补助法》 , 提高教师工资待遇。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日本政府为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 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原则上每年长一次, 除此之外, 公立学校的教师还可以得到房费、 交通费等补助和奖金, 每个教师一年可拿到相当于五个月工资总额的奖金。1977 年制定了《教师增薪三次计划》 , 对中小学教师工资进行大幅度提高。 缩小了中小学教师工资同大学教师的工资级差, 并且高于国家公务人员工资的 15%~16% 因此, 大批的人才涌向教育, 不仅从数量上普及和巩固了义务教育, 而且提高了义务教育的质量。

() 注重发展偏僻地区的小学和初中教育 1872 年的 《学制》 中就设置了以寻常小学为主体的多种类型的小学, 如女子小学、 落小学、 贫民小学, 虽然名称不同, 但其性质大体相同, 课程、学习年限也相同。体现了 民平等” 教育原则,让国民能够享受同等的初等教育权利。1886 年公布的 《小学校令》 规定在生活条件差的地方, 根据地区的特点, 设三年制的简易小学。这种学校适合农村、 村和渔村的实际情况, 因而吸收了全国三分之二的儿童入学, 对普及义务教育起了重大作用。战后, 日本教育法对大、 中、 小学校、 幼儿园的规模、面积、 布局等都作了统一的、 规范的、 详尽的规定。全国的每一所学校都配备有规范的教室、 教职员工

室、 音乐室、 图书室、 室内外体育场、 游泳池、 大礼堂、 保健室等。 因而, 偏僻地区的儿童能够享受同样的教育资源。再加上日本的户籍制度是居住自由,没有城乡差别, 对儿童的居住和入学也没有任何限制, 这为教育的普及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日本义务教育的普及对我国当前义务 教育发展的启示

我国 1985 年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正式宣布 “有步骤地实行九年义务教育 1986 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在中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但目前我国的义务教育同世界发达国家还有很大的差距, 因此, 日本义教育的普及对我国当前义务教育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

() 通过各种渠道提高全体国民对义务教育的重视和支持国民支持教育的自觉性和对教育的高度重视是实现义务教育的思想基础, 其它诸如经费、 师资等条件的实现都有赖于这个思想基础。 我国在义务教育的普及过程中, 过于把注意力集中于经费和投入分配等方面, 视了实现这些条件的思想基础。要充分利用电视、 报纸、 广播、 网络等媒体作好义务 教育的宣传工作, 通过各种手段提高全国人民对义务教育的重视和支持, 有了这个思想基础, 义务教育其它条件才有实现的可能。

() 教育经费向义务教育倾斜, 建立合理的、能够真正落实的义务教育费用分担体制 我国当前应该把教育经费的重点放在义务教育, 尤其是放在薄弱的农村地区。减少对城市义务教育的投入, 甚至采取城市与农村对口支援的方式, 促进城乡的均衡发展。在义务教育经费的分担上, 要以国家分担为主。 因为我国的地方差距很大,原来以地方负担为主的方式加剧了教育不公平。 以国家负担为主, 可以为义务教育的学校提供同等的硬件设施和条件, 教师享受同等的待遇, 缩小义务教育的地区差异, 对义务教育的全面普及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 重视教育立法, 严格以法治教; 适时调整教育政策, 让政策得以指导行动

我国 1986 年颁布的 《义务教育法》 为我国义务教育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保证, 但还有必要建立与之相关的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 诸如义务教育经费使用、 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义务教育法》 本身也要根据社会的发展变化作出适当的修改, 否则有些内容发生变化或者难以澄清的条文会造成执法的问题。教育政策方面, 既要有连续性和一致性, 同时也要有灵活性和可操作性。

() 提高义务教育教师的地位和待遇, 建设一支高质量的义务教育师资队伍

数量足够、 质量合格的教师是义务教育普及和发展的关键。要通过教育经费的倾斜, 障和提高中小学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待遇, 缩小地区间以及与高校教师间的差别。 同时建立一种激励机制。

() 改革教育培养目标和课程内容, 确立多样化的培养方向和建立丰富多彩的课程体系 必须对相对单一的培养方向以及由此而造成的单调的课程体系进行改革。首先, 由地方政府或当地教育部门制定能够培养为地方发展服务的教育目标, 并把其作为考核范围内学校成绩的重要内容。 其次, 结合当地实际, 因地制宜地建立能为培养当地人才服务的课程体系, 学生学了之后有用武之地, 产生对学习的向往。义务教育的普及和发展就不会再成为难题。 另外, 丰富义务教育后学校教育的类型, 尤其是平衡各类型学校的地位, 改变普通高中和普通高校一边倒的状况同样对义务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日本国立教育研究所.日本教育的现代化[M].北京:教育科学 出版社, 1980.

[2] 王桂.日本教育[M].长春:吉林教育出版社, 1987.

[3] 吴文侃, 杨汉清.比较教育[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 1999. [4] 刘北鲁.日本教育现状[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 1986.

[5] 日本大臣官房会计课.教育财政的现状[J].文部时报, 2000 ( 12) . [6] 张玉林.中国城乡教育差距[J].战略与管理, 2002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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