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关雎的雎鸠喻意 刘毓庆在《北京大学学报》2004年第2期撰文指出,《诗经·关雎》以雎鸠之雌雄和鸣,喻夫妻之和谐相处,此一诠释影响了中国两千多年。然而雎鸠即鱼鹰,在古人心目中是凶猛之鸟,它食鱼是一种粗暴的征服性行为,用它象征男子求爱,自有征服与占有异性的意义在内,其中也有体现男性力量的意义。男女双方都可以从中体味到不可言说的人生情趣。这种心理经验与抢夺婚的生活经验,与原始的鸟鱼性象征的观念相叠合,遂赋与了“鸟鱼”意象以象征男女结合的文化内涵。这与“原始野蛮生活”这一母体密切关联。到了秦汉时代,随着专制王朝的建立,社会的秩序化、稳定化、文明化便成为人们的共同追求。在男女两性关系方面,不仅规定了带有稳定家庭关系的法律,而且还加强社会教育,倡导教化。意识形态的变化,必然导致人们对于原始的鱼鹰猎鱼式的求爱方式的否定。《诗》作为人们行为依照的圣典,经师解经肩负着政治教化的重任,因此从晋代开始,经师们便在肯定“雎鸠和鸣”解说的基础上,从自然界寻找更能表达夫妻恩爱的鸟类以替代凶猛的鱼鹰了。然而这些新发明显然背离了上古文化的背景,不仅歪曲了诗意,也使诗篇失去了朴野的原始气息与深厚的意义内涵。总之,将鱼鹰转换为具有“鸳鸯之性”的鸟,决不仅是学者无知造成的解诗错误,而是一次具有文化意义的误读,它反映了民族社会生活及婚姻观的变化与民族追求和谐、温柔的心理趋向。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f59e9d9240c844769eaee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