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综合楼408会议厅使用与管理暂行规定 广东财经大学综合楼408会议厅(216座),是学校举办各种大型会议活动和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场所。为进一步加强会议厅的管理,保证其正常使用,更好地服务学校工作,制定本规定。 一、日常管理 会议厅的日常管理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综合科负责,由专人管理。 二、使用范围 1.会议厅主要用于学校举办的会议和学术报告、各单位举办的学术报告和学术讲座、省级及以上学生竞赛活动。 2.各单位举办的学术报告和学术讲座,须经科研处审批后方可向两办综合科申请预约,审核通过后免费使用。 3.严禁任何单位以本单位名义为校外单位申请用于商业性活动。 三、使用程序 1.使用单位可到党办、校办综合科领取“学术会议厅使用申请表”,也可以在党办、校办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 申请表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交至党办、校办综合科。重大会议或对会场环境及设备有特定要求的,须提前一周预约。 2.原则上按照申请时间顺序安排,学校有权进行统筹安排并做出调整。 3.办理使用手续后需要变更或取消使用计划的,须在预约使用日前一天通知党办、校办综合科。 4.办理申请地点: 党办、校办综合科(行政楼604室) 电话:******** 联系人:刘老师 四、使用要求 1.会议厅的设施设备在管理员监督、指导下,严格遵照设施设备操作流程使用。 2.需要用电脑演示的,由使用单位自带笔记本电脑(使用单位应提前测试)。除会场配置设备系统外,如需要其他设备系统由使用单位自行解决。 3.未经允许,不得挪动、拆卸室内设施,不得乱接电线,不得乱贴、乱挂宣传品。 4.禁止在室内吃东西、乱扔垃圾,禁止在室内吸烟、使用明火。 5.各使用单位负责维持会议厅的秩序,使用结束应及时通知管理员,由管理员检查是否恢复原状,无问题后方可离场。 6.由于使用单位及其人员不遵守会议厅管理规定,而造成的不良影响或损失,由使用单位负责。 7.拒不服从管理的,管理员有权拒绝其后续使用。 五、本规定由党办、校办负责解释。 六、本规定自9月1日起实施。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f91040c753231126edb6f1aff00bed5b9f373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