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宣传与广告管理制度 文 件 名 药品宣传与广告管理制度 编 定 人 编制日期 审 核 人 审核日期 批 准 人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1. 目的:建立药品宣传与广告管理制度,规范药品宣传与广告工作。 2. 范围:适用于本药店药品广告宣传工作的管理。 3. 责任:质量管理组、销售人员、销售组负责人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4. 内容: 4.1药品的广告与宣传应以“指导消费者合理用药,促进医药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为原则。 4.2药品的广告与宣传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各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的其它的有关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 4.3药品广告、宣传的内容必须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组批准的药品使用说明书为准。不得任意扩大范围,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 4.4药品生产厂家或药品供应商必须提供的合法药品宣传广告,并将广告批文存档备查。 4.5不得私自印制药品宣传广告。 4.6店堂药品广告的张贴悬挂等宣传活动不得影响药品销售工作的正常进行。 4.7不得播放、散发、张贴未取得国家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药品宣传广告或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被撤消的广告。 4.8处方药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 4.9药品宣传与广告内容要实事求是,不得夸大药品的使用性能和作用,如实反映毒、副反应,不欺瞒顾客。 10、药品宣传与广告的用语应科学、规范、实事求是,消费者易于理解。 28 颁发部门 质量管理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0c33fa359fafab069dc5022aaea998fcd2240f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