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边沁的功利主义的理论渊源

时间:2023-02-07 22:23:2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试论边沁的功利主义的理论渊源

作者:顾颖 翟璇

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6年第28

摘要:杰里米·边沁是英国著名的伦理学家,是功利主义思想的奠基人。边沁因功利主义思想而被世人所知,其阐述的功利主义原则,是对古希腊的快乐主义的、英国的经验主义及法国的唯物主义思想的延伸。其功利主义思想,并不是简单的将个人幸福置于崇高的地位,而是一种合理的利己主义思想,阐述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重要关系,对于人们在处理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关系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文主要从边沁的功利主义的理论组成出发,探究边沁的功利主义在当代社会的积极影响。 关键词:边沁;功利主义;理论来源

中图分类号:B561.4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8-000-01 一、引言

边沁作为功利主义思想的奠基人,其功利主义理论的形成必然和其所处的时代有密切的关系,反映了其所生活的时代的政治、经济和思想状况。并且,这种功利主义思想在当时的社会中可以被发扬和流传,就必然会当代的经济政治和思想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作用。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其存在的合理性也就证明了其思想对于社会发展所具有的积极意义。 二、边沁功利主义的时代背景

功利主义思想诞生在十八世纪的英国,当时的英国,工业革命的发展使生产力得到迅速提升,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作为资本主义社会的两个主要阶级,在经济中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尤其是工人阶级与新旧贵族之间的矛盾更为突出。在这种社会状况下,社会矛盾的日益严峻,对英国现存的思想体系和道德观念产生了强烈的冲击,社会急需一种思想能够有效调节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社会矛盾,这就为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的产生和流传提供了有效的社会条件,边沁所提出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对当时的社会矛盾也起到了一定的调和作用。 三、边沁功利主义思想的理论组成

边沁古典功利主义的主要思想内容可以简单的概括为:建立在快乐主义基础上的苦乐原,从后果判断行为的理论框架和以合理利己主义为背景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 1.苦乐主义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在《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中,边沁讲到:把人类置于两位主公——快乐和痛苦的主宰之下。只有它们才指示我们应当干什么,决定我们将要干什么。是非标准,因果联系,具由其定夺。凡我们所行、所言、所思,无不由其支配:我们所能做的力图挣脱被支配地位的每项努力,都只会昭示和肯定这一点。边沁指出了能够约束苦乐的四种力量,即自然力、政治力、宗教力、道德力。指出要想知道自己生活的是痛苦还是快乐,就要对生活中的痛苦和快乐做出考量,而考量的角度就是用强度、持续时间、确定性或不确定性、临近或偏远等几个方面来对自身所承受的快乐还是痛苦做出计算,如果苦大于乐,那么人生就是痛苦的,如果苦小于乐,那么人生就是快乐的。同理,将某种行为也可以用苦乐原理进行善恶的考量,当某种行为所造成的苦大于乐的时候,则这种行为就是恶的,当某种行为所造成的乐大于苦时,则这种行为就是恶的。 2.功利原则

边沁在《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中指出:功利原则是这样的一种原则,它根据利益有关者的利益总和,来赞成或反对某种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仅可以指人的某种行为,还可以指政府的某种措施。在边沁的功利原则中,个人的某种行为所带来的痛苦与快乐,取决于这种行为所带来的量的计算。对于一群人来说,计算快乐所波及的人数以及痛苦所波及的人数,就能够计算出这种行为所带来的整体利益,也就进而可以推算出这种行为是否值得进行。 3.效果论

边沁指出,一种行为在多大程度上有害,取决于这种行为带来的有益效果和有害效果的总和,就行为的实质而言,是一种行为所带来的快乐与痛苦的作用。而本身作为动机而其总用的,唯有关于快乐和痛苦的意念,因此,行为的动机,是由行为的效果来决定的。好的动机带来的恶的效果,那么,这种行为就是不值得提倡的,本身就是恶的,坏的动机带来了好的效果,也是值得赞扬的行为。

四、对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的评价 1.具有明显的快乐主义特征

边沁从功利原则出发,将某种行为与快乐,幸福相连接,且成正比例关系,可见,其功利主义思想就在于追求最大利益的善。功利所涉及的主体不仅是个人主体,而其包括社会主体和社会设施,追求的乃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使得功利主义又具有了普遍快乐主义的内涵。边沁将行为的正确与否的标准建立在这种行为所产生的效果的基础上,指出了只有能够产生善的效果的行为才是值得肯定的,即使在善的动机下产生的恶的行为结果,那么,这种行为就是不值得赞扬的。这些都具有明显的快乐主义倾向。 2.能够有效处理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关系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社会幸福是组成社会的所有单个成员的利益之和,这是边沁功利原则十分重要的一个特点,只要每个人都能够真正的追求自己最大利益的实现最终就会达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因此,边沁承认个人利益的存在的合理性,并鼓励个人追求自身利益,由此带来整个社会的最大的善。边沁进一步论述了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社会利益的一致性,提出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一功利原则。社会是为了保障个人利益而存在,社会为个人利益的实现提供了广阔的基础,只有遵守公共道德、社会秩序,才可能为追求私利,发挥个人聪明才智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也只有充分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满足人民的物质利益和精神生活,才有可能要求人们遵守社会公德,促进公共利益。这对于协调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郑建峰.边沁思想的再讨论[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03. [2]韩昌跃.利己利他双重人性论[J].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605.

[3]吕素霞,吕莎.功利主义:从边沁到密尔[J].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3.

[4]梁景时,孙剑.边沁与密尔的功利主义思想的比较及现实价值[J].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0907.

[5][]埃利·哈列维,著,曹海军,等,译.哲学激进主义的兴起[M].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

[6]宋希仁,主编.西方伦理学思想史[M].湖南教育出版社,2006.

[7]舒远招,朱俊林著.系统功利主义的奠基人——杰里米·边沁[M].河北大学出版社,2005. [8][]边沁(JeremyBentham),著.时殷弘,译.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M].商务印书馆,2000.

作者简介:顾 颖(1991-),女,汉族,河北廊坊人,硕士研究生,河北大学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

璇(1994-),女,汉族,河北沧州人,硕士研究生,河北大学政法学院,伦理学业。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4386644c381e53a580216fc700abb68a982ad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