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12 20:45:1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各项财经制度和财务纪律,做到各项扶贫救济金不截留、不滞留,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2.认真执行财务一支笔签批制度,理顺财务工作程序。

一切财务支出,须由站长签字批准,经报账员审核无误后方可支出。 3·财务人员要及时准确填报各类财务月、季、半年和年度财务报表,详细掌握分析财务支出情况并全面检查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4建立健全民政工作站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和检查制度,建立固定资产账表,并定期进行核对保证账物相符。

5.建立健全各类账表和实物验收、保管、发放制度,做到物资进库有验收,出库有手续,保管有专责。定期进行盘点,保证账账、账物相符。

6.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和其它 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7。不准挪用公款或转借他人,情节严重者,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8.财务人员要妥善保管各种票据,如有丢失或损坏,应立即汇报,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9.财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账务要做到日清月结。

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1.民政专项资金必须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重点使用。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克扣、挪用救灾、救济、优抚、社会捐赠、低保等专项资金,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3.财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程序,规范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4.定期公布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报县 ()民政局备案。

5.资金的使用要接受民政、监察、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的使用做到符合规定,程序公开,结果公布。

6.在资金的管理使用中,如违反规定和发生问题,将视其情节对当事人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来访接待制度

1.来访接待实行“首问负责制”,对来访的各类民政对象,做到热情服务,礼貌待人,认真负责。

2.来访接待要做到矛盾不上交,问题不推诿。对来访者要耐心说服,讲清政策,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3.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深入调查,妥善解决。对一些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乡镇政府和县民政局汇报,共同研究解决。

4.实行来访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要认真进行登记,每月汇总一次进行备案,处理结


果要及时上报乡镇政府和县()民政局。对于具有倾向性的上访或集体上访,要及时向乡镇政府和县()民政局汇报。

5.对上访事件不处理或不及时处理,致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习培训制度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民政的各种文件、法规、条例,努力提高政治理论素质。

2.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针对存在问题,寻找化解方法。 3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学习民政政策,熟悉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要求,提高业务水平。 4开展互学互帮活动,开展学习讨论和学习竞赛,定期组织专题辅导和工作经验交流,提高学习效率。

5.严格学习纪律。学习和培训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不得无故缺席,并及时补习缺席内容。

考核奖惩制度

1,将民政工作纳入乡镇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作为考核乡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采取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年初由民政工作站站长与上级业务部门、民政工作站工作人员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工作责任明确,任务量化到人,实行半年、年终两次考评。 3.推行民政对象评议制。考核考评时,组织民政对象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工作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作为个人考核的重要依据。

4.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不称职的站长或民政工作站工作人员,调离民政工作岗位;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工作人 员由乡镇(街办)或县()民政局给予一定奖励。

廉政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中、省、市、县()有关廉政建设 规定,经常进行廉政教育,弘扬廉洁奉公、严于律己、忠 于职守的精神。

2.严明纪律,防治腐败。不准以权谋私,假公济私; 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大吃大喝;不准酗酒赌博,挥霍浪 费。

3增强热点、焦点工作的透明度,实行政务公开、 务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4.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做到勤 政、廉洁、高效、务实。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508e6826bec0975f465e2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