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可编辑 【法律英语翻译】合同翻译中最易混淆的七组词语 合同翻译时,尤其是翻译商务合同时,常常由于选词不当而寻致词不达意或者意思模棱两可,有时甚至表达的是完全不同的含义。因此了解与掌握极易混淆的词语的区别是极为重要的,是提高合同翻译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现把常用且易混淆的七对词语,用典型实例论述如下。 一、abideby与complywith abideby与complywith都有“遵守”的意思.但是当主语是“人”时,英译“遵守”须用abideby。当主语是非人称时,则用complywith英译“遵守”。 例:BothpartiesShallabidebythecontractualstipulations. 双方都应遵守合同规定。 Alltheactivitiesofbothpartiesshallcomplywiththecontractualstipulations. 双方的一切活动都应遵守合同规定。 二、shippingadvice与shippinginstructions shippingadvice是“装运通知”,是由出口商(卖主)发给进口商(买主)的。然而shippinginstructions则是“装运须知”,是进口商(买主)发给出口商(卖主)的。另外要注意区分deliverynote(送货回执)与deliveryorder(交货单),vendor(卖主)与vendee(买主),consignor(发货人)与consignee(收货人)。上述这四对词语在英译时、极易发生笔误。 三、changeAtoB与changeAintoB 1 精品文档-下载可编辑 “把A改为B”应该翻译成“changeAtoB”,而“把A折合成/兑换成B”应该翻译成用“changeAintoB”,两者不可混淆。 例:交货期改为5月并将人民币折合成美元。 BothpartiesagreethatchangethetimeofshipmenttoJuneandchangeRenminbiintoUSdollar. 四、ex/per/by 源自拉丁语的介词ex与per有各自不同的含义。翻译由某轮船“运来”的货物时用ex,由某轮船“运走”的货物用Per,而由某轮船“承运”用by。 例:由“维多利亚”轮运走/运来/承运的最后一批货将于8月10日抵达伦敦。 Thelastbatchper/ex/byS.S.“Victoria”willarriveatLondonon10thAugust(S.S.=Steamship) 五、in与after 当英译“多少天之后”的时间时,往往是指“多少天之后”的确切的一天,所以必须用介词in,而不能用after,因为介词after指的是“多少天之后”的不确切的任何一天。 例:该货于8月10日由“东风”轮运出,41天后抵达鹿纽约港。 ThegoodshallbeshippedperM.V.“DongFeng”on10thAugustandareduetoarriveatNewYorkPortin41days.(M.V.=motorvessel) 注:这里如果改用after的话,就是指在41天之后的某一天到达,而不是41天后。 六、on/upon与after 当翻译“……到后,就……”时,用介词on/upon,而不用after,因为after表示“之后”的时间不明确。 例:发票货值须货到付给。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abfe091366baf1ffc4ffe4733687e21ae45ff4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