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哲学与俄罗斯语言学中的指称理论(一)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2011年第1期 俄语语言文学研究 2011, №1 总第31期 Russian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Studies Serial №31 分析哲学与俄罗斯语言学中的指称理论 张家骅 (黑龙江大学俄语语言文学研究中心,哈尔滨 150080) 提 要:本文主要对分析哲学与俄罗斯语言学中的指称理论问题展开研究。按照与说话人/受话人背景知识的关系,俄语有指名词短语可区分为有定指称名词短语、弱定指称名词短语和不定指称名词短语三种。无指名词短语不表示任何已经从类别中区分、识别、选择出来的具体个体,可划分为存在指称名词短语、全指名词短语、类指名词短语和有定摹状词的属性用法。有定摹状词的属性用法是无指用法,与指称用法(有指用法)构成对立关系。属性用法/指称用法的对立与涉名解读/涉实解读、命题态度主体/言语主体对立有密切的关系。俄罗斯当代语言学在两个方面丰富和发展了源于西方语言哲学的有定摹状词属性用法理论:1)为了正确解读命题态度谓词从句语义,须明确的不仅是名词短语的指称主体是命题态度主体还是言语主体,而且是指称主体/称名主体、命题态度主体/言语主体的多种错综组合关系;2)即使在交际双方对所指客体已知的语境中,有定摹状词仍可保留属性用法的一些特点。属性用法的关键是名项与谓词之间语义上的协调关系。 关键词:指称;指物意义;概念意义;属性用法;涉名解读;涉实解读 中图分类号:H354 文献标识码:A 1 逻辑分析哲学经典指称理论 1.1 指称与普通名词的意义双重属性 指称(референция,reference)在哲学、逻辑学和语言学中表示:(a)确定语言表达式与语言外客体、情景之间对应关系的行为;(b)语言表达式与语言外客体、情景之间的对应关系。指称作为行为过程,是说话人实施的言语行为过程的构成部分;作为行为结果,是语言表达式在言语行为语境中与语言外客体、情景构成的关系本身。现代指称理论起源于逻辑分析哲学关于普通名词意义双重属性的探讨。 我们知道,普通名词不同于专名,既包含概念意义(сигнификат),又具有指物意义(денотат),具有意义双重属性的特点。密尔(J. Mill)之前的主流学界把词看做理念(概念)的符号:词的直接意义是词所表达的理念(概念),而指称事物只是词的间接功能。如英国启蒙时代著名哲学家洛克(J. Locke)把词定义为使用者的理念(概念)的可感知符号。借助外部可感知的符号才能够使人知道内部不可感知的理念(概念)。词是交际所必需的理念(概念)的可感知符号,这些理念(概念)就是词的真正的、直接的意义。(Локк 1960: 402—405) 密尔的功绩在于,他系统地阐述了“指物语义”的问题:语言符号是事物的名称,而不是我们对于事物的理念(概念)的名称。(Макеева 1996: 88—89) 密尔在区分概念名称(普通名词)和非概念名称(专有名词、动词、虚词、句子等)时指出,概念名称既称谓事物,又蕴涵属性。但只可把这类名称看做被称谓事物的名称,不应把它们当做事物属性的名称,一方面,1 名称的意义并不是其所称谓,而是其所蕴涵;另一方面,不知道名称称谓什么东西,就不可能懂得其意义。当然,严格地说,没有概念成分的名称不存在意义,它们不包含被称谓事物的属性。指物语义不仅仅由概念意义来决定,蕴涵不同概念意义的名称可能表示同一客体。(Mill 1970: 56—57) 逻辑分析哲学对于违反莱布尼茨(G. Leibniz)等值代换法则的现象(代换悖论)进行了持续的讨论,这些讨论深入到普通名词语义双重属性问题的方方面面,促成了指称理论的产生和发展。 1.2 关于代换悖论 莱布尼茨法则可表述为:如果一个证同句的意义是真的话,那么其中的一个名称可以在任何一个意义是真的句子中用另外一个名称代换,其结果意义仍然为真。(Quine 1953,Куайн 1982: 87)这个法则建立在同一性公理的基础上:如果一个谓词对于某个给定事物为真,那么这个谓词对于所有与该事物相同的事物都为真,无论给定事物用什么名称称谓。(Searle 1969,Серль 1982: 179,Арутюнова 1976: 200)例如: (1)普希金就是《别尔金小说集》的作者。1 (2)普希金1837年死于决斗。 (3)《别尔金小说集》的作者1837年死于决斗。 句(1)是证同句,普希金 =《别尔金小说集》的作者,句(1)与(2)的意义都与事实相符,是真的,因此句(2)中的“普希金”可以用“《别尔金小说集》的作者”代换,得出的句(3)意义不变,仍然为真。 但这个法则并不普遍适用。假设三角形的三条对角线分别是a,b,c, 它们的交点都是d,那么: (4)a与b的交点= b与c的交点。 (5)b与c的交点就是a与b的交点。 句(4),(5)都为真,照理,依据相互代换法则,用句(4)的“b与c的交点”代换句(5)的“a与b的交点”得出的句(6)也应为真: ?(6)a与b的交点就是a与b的交点。 但这个同语反复的句子对于我们没有任何认知意义。句(5)和句(6)不同,是一个有信息和认知价值的句子:并非人人都知道“b与c的交点就是a与b的交点”这一事实。句(5)之所以在认知上有价值,不在于它指出了“b与c的交点”d =“a与b的交点”d。“d = d”与“a与b的交点= a与b的交点”同样没有意义。其认知价值不体现在所指物与其自身物的同一上,而体现在具有同一关系的两个不同符号上(“b与c的交点”“a与b的交点”、)。它们虽然指物意义相同,但指物的方式不同。这里的指物方式,就是弗雷格(G. Frege)所谓的符号的概念意义。 1.3 代换悖论的阐释 1.3.1 弗雷格阐释代换悖论 弗雷格将“专有名称(专名)”(任何有指物功能的语词)的意义区分为指物(Bedeutung)和概念(Sinn)两个方面。指物即指称,概念意义即所谓指物的方式。指物相同的语言符号概念意义可能不同。弗雷格通过指物/概念意义的这种对立关系来揭示代换悖论产生的原因: (7)启明星(晨星)是被朝阳照亮的天体。 (8)长庚星(昏星)是被朝阳照亮的天体。 我们知道,启明星(晨星)= 长庚星(昏星)= 金星。用“长庚星(昏星)”代换句(7)的“启明星(晨星)”得到的句(8)是一个歧义句。就概念意义而言,对于不知道启明星(晨2 星)和长庚星(昏星)都是金星的人,这个句子是假的:长庚星指的是傍晚最早出现在西方天空的那个天体。但就指物而言(句子的指物是其真值语义,而概念意义则是其命题语义(Frege 1892;Фреге 1977,1997),这个句子却是真的:“长庚星”与“被朝阳照亮的天体”的所指对象的确同是金星。 弗雷格(Frege 1892;Фреге 1977,1997)认为,名称在直接言语中用于通常指物,在间接言语中则用于间接指物,即用于其通常情况下的概念意义。相应地,句子在独立的情况下通常用于其真值意义(真或假),而在间接言语中则体现其命题意义。如“说、认为、听说、相信”等动词导引的宾语从句的所指,就不是它们的真假值意义,而是它们的命题意义。相应地,从句中的名词短语不能用通常指物相同的另一名词短语代换,只能用间接指物相同,即通常概念意义相同的语词代换。试比较: (9)哥伦布相信,如果地球是圆的,那么他一直朝西走,就能到达印度。 (10)地球是被一个卫星围绕旋转的行星,卫星直径是行星直径的两成半多。 (11)哥伦布相信,如果被一个卫星围绕旋转的行星是圆的,卫星直径是行星直径的两成半多,那么他一直朝西走,就能到达印度。 句(10)表明“地球”与“被一个卫星围绕旋转的行星,卫星直径是行星直径的两成半多”等同,但后者并不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代换前者而不改变句子的真值。句(9)用后者代换前者成为(11)后,真值意义发生变化,变化的原因在于,宾语从句是间接言语,用于命题语义。其中的“被一个卫星围绕旋转的行星,卫星直径是行星直径的两成半多”与(9)中的“地球”虽然指物意义相同,但概念意义不同。 1.3.2 罗素(B. Russell)阐释代换悖论 罗素使用其摹状词(描写短语)理论阐释名词短语的意义双重性,解释代换悖论。他把名称区分为专名(或称逻辑专名)和摹状词。专名是完全名称2,只有指物功能,充当判断的主词,用于直接指称具体个体,其功能是替代该个体,不构成命题语义的组成部分。以普通名词、名词短语构成的摹状词是不完全名称,自身在孤立的情况下不独立指称具体客体,只在句子中连同句子一起获得指物性。它们以普通名词为核心,包含概念意义,在句中,一方面起类似专名的替代作用,另一方面以其概念意义参与表达命题,构成命题语义的组成部分。试比较: (12)我遇见了一个人。 (13)我遇见了琼斯。 通常认为这两个句子的结构是相同的,但其实不然。它们的语法结构相同,逻辑结构不同。语法上,“琼斯”和“一个人”同是宾语,但逻辑上,前者是指称一个真实人的逻辑专名琼斯,而后者则是一个无定摹状词——命题函数“x是人”。“一个人”在逻辑表达式中,其意义一分为二:用变元表示的指物意义和用谓词表示的概念意义。展开来的逻辑形式是: (14)我遇见一个x,并且这个x是人。 名词“人”从原来占据的客体位退出,移至谓词位。客体位由变元x取而代之。(我们知道,由一个名项变元和谓词组成的表达式称为命题函数。命题函数不是命题,只有名项变元取特定值时,才能成为命题。但是名项变元在哪些范围内取什么特定值,这对命题函数是否成为命题及命题的真值是决定因素。)可见句(12)的摹状词“一个人”与句(13)的专名“琼斯”结构功能和意义功能都不相同。句(13)的“琼斯”有确定所指;x在句[(12) =(14)]中只是个变元,索引符号。句(13)有真值;而句(12)的合取式(14)仅在x于特定范围内取特定值时可能为真。句(12)与(13)的不同还表现在,前者的命题语义中包含着无定摹状词“一个人”表达的述谓意义成分,因而 “一个人”以其概念意义参与表达命题,构成命题语义的组成部分;而后者因“琼斯”是专名,没有这个述谓意义成分,因而“琼斯”不构成命题语义的组成部分:“专名按照其功能用来指称言语客体时,既不是被3 我们肯定的事实的组成部分,也不是被我们否定的事实的组成部分。”(Russell 1920,Рассел 1982)反之,独角兽、海蛇怪等不是专名,因而诸如“我遇到了独角兽”、“我遇到了海蛇怪”之类句子,即便独角兽、海蛇怪在现实中不存在,因为我们知道摹状词包含的述谓意义,这类句子也是可以理解的。(Russell 1920,Рассел 1982: 42)这样一来,罗素的命题函数处理方法事实上把摹状词的指物意义和概念意义分割开来,指物意义留给x,概念意义划归了谓词。 有定摹状词(有定名词短语)与无定摹状词一样,也归结为一个用谓词表示属性的命题函数,蕴涵的谓词属性至少属于一个客体。与无定摹状词的区别仅在于,谓词属性属于一个且仅一个客体: (15)司各特是《威弗莱》这本书的作者。 例(15)包含的有定摹状词“《威弗莱》这本书的作者”蕴涵:(a)“x写了《威弗莱》这本书”不永假;(b)“如果x和 y都写了《威弗莱》这本书,那么x就是 y”永真。表达式可读作“有一个并且只有一个x,这个x写了《威弗莱》这本书”。(Russell 1920,Рассел 1982: 51)可见,有定摹状词句的语法结构与其逻辑结构也不同。 句(16)用专名“司各特”取代“《威弗莱》的作者”,尽管“《威弗莱》的作者”与“司各特”同指,但判断(16)不等于(15),因为丧失了摹状词述词属性“写了《威弗莱》这本书”。 (16)司各特是司各特。 句(15)报道文学史上的一个事实,而句(16)则只是一句了无新意的重言式。当然,也可以使用司各特(姓氏)的名字“瓦尔特”来替换“《威弗莱》的作者”,把句(16)说成: (17)司各特是瓦尔特先生。 句(17)如理解为“司各特和名叫‘瓦尔特’的人是同一个人”的话,那么,“瓦尔特先生”已不用于专名功能,而用于摹状词功能。它不是对客体的称谓,而是对客体的描写。在这种情况下“瓦尔特先生”成为整体命题语义的组成部分,句(17)相当于: (18)司各特是名叫“瓦尔特”的那个人。 如不把“瓦尔特先生”作摹状词理解,只当成通常专名看待,那么它就不参与命题语义的表达,句(15)的“《威弗莱》的作者”不管用姓氏还是名字替换,得到的句子都同样了无新意。(Russell 1920,Рассел 1982: 48) 概括而言,罗素解决代换悖论采取的方式是,将有定摹状词从独立指称手段中排除,从而否定它们与专名同指的可能性。(Лебедев, Черняк 2001:25) 1.3. 3 蒯因(W.O. Quine)阐释代换悖论 蒯因(Quine 1953,Куайн 1982: 90—92)把不适用代换法则的语境区分为三类。 a)名项自指的语境 (19)Cicero(西塞罗)= Tullius(图留斯)。 (20)Cicero(西塞罗)由六个字母构成。 (21)*Tullius(图留斯)由六个字母构成。 判断(19)与(20)都为真,但用(19)的Tullius替换(20)的Cicero,得到的结果(21)却是一个假的判断,因为(20)中的Cicero指称的不是语言外的Cicero(西塞罗)其人,而是“Cicero”这个词自身。 b)间接话语语境,或称内涵语境 (22)特古西加尔巴 = 洪都拉斯首都。 4 (23)菲利普认为特古西加尔巴位于尼加拉瓜。 (24)菲利普认为洪都拉斯的首都位于尼加拉瓜。(Quine 1953,Куайн 1982:90) 判断(22)(23)为真,用(22)中的“洪都拉斯首都”代换(23)中的“特古西加尔巴”,得到的结果(24)则为假,因为(23)中的间接话语“特古西加尔巴位于尼加拉瓜”如上文所述,不用于指物(真值意义),而用于概念意义(命题意义),其名项“特古西加尔巴”不能用指物相同、概念意义不同的名词短语替换。 c)狭义模态语境 (25)行星数= 9。 (26)必然9大于7。 (27)可能行星数小于7。 (28)*必然行星数小于7。 (29)*可能9小于7。 狭义模态语境(包括必然命题语境和可能命题语境)以分析判断3为基础:必然命题为真,当且仅当受“必然”算子管辖的成分的分析判断值是真的;可能命题为假,当且仅当受“可能”算子管辖的成分的否定命题分析判断值是真的。必然命题(26)中受“必然”算子管辖的成分“9大于7”的分析判断值是真的,因而(26)为真;可能命题(27)中受“可能”算子管辖的成分“行星数小于7”的否定命题“行星数不小于7”的分析判断值不是真的,因而(27)为真。但尽管例(25)为真,用“行星数”代换(26)的“9”、用“9”代换(27)的“行星数”,得到的结果(28)、(29)却都是假的判断:“行星数小于7”的分析判断值不真;“9不小于7”的分析判断值为真。例(26)、(27)的“9大于7”、“行星数小于7”与(23)的“特古西加尔巴位于尼加拉瓜”一样,都处于指称不明晰语境或非外延语境,其中的名词短语“行星数”用于概念意义,不能以指物相同的“9”代换。 1.3.4 林斯基(L. Linsky)阐释代换悖论 林斯基(L.Linsky 1967a: 91)认为,内涵语境中的名称既可从外延的角度理解,也可从内涵的角度理解。他把内涵语境使用的名称比作罗马神话中的伊阿诺斯门神,也有两副面孔——外延面孔和内涵面孔。例如: (30)俄狄浦斯国王想要娶自己的母亲为妻。 作外延理解时,“自己的母亲”用于指物,表示伊娥卡斯忒其人。命题态度谓词(“想”)主体俄狄浦斯国王在这种情况下,不知道伊娥卡斯忒是他的母亲,句(30)因而为真。作内涵理解时,“自己的母亲”用于概念意义,表示“俄狄浦斯国王”与“妻子”之间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俄狄浦斯国王知道伊娥卡斯忒是自己的母亲,句(30)因而为假。(Арутюнова 1976: 203,Linsky 1967a: 74) 2 日常语言分析哲学指称理论的语用化 逻辑分析哲学指称理论多局限在剥离上下文的语词、句子中,以探讨真值语义为中心,不涉及指称的语用属性。分析对象转向日常语言之后的指称理论广泛引入说话人 / 受话人、交际意图、语境、背景知识等因素,已语用学化。按照日常语言分析哲学的这一观点,指称客体的不是语词,而是说话人;指称属性不属于语词,而属于使用语词的人。是人使用语词,按照自己的意向,将语词与现实世界或可能世界的指称语境联系起来。如果说语义研究应该尽可能将语言符号自身的意义从语境内容、交际参加者的意图、背景知识中剥离出来的话,那么指称研究则恰好相反,必须充分考虑这些语用因素。指称理论的语用化是一个必然的发展趋势。 指称理论的语用化过程是从批评罗素的摹状词理论开始的。罗素在静态语言层面上谈论5 句子的(真值)意义和语词的指称,他的观点可概述如下:语法结构上以特定的人或事物做陈述对象的句子,可能有意义的是两种类型:(a)有定摹状词占据主语位的句子,这类句子应作为一种特殊的复合存在判断来分析;(b)逻辑专名占据主语位的句子,专名的意义即其所称谓的那个个体。只有逻辑专名做语法主语的句子,语法结构与逻辑结构相同;逻辑专名替代的个体如果不存在,判断将丧失意义,因为专名的意义就是其称谓的个体。而有定摹状词做语法主语的句子,语法结构与逻辑结构不同。有定摹状词被通过命题函数从主词位消去,不是判断的主词,因而不存在主词无所指则判断无意义的问题。那么这类判断的意义是什么呢?任何一个人使用有定摹状词“法国国王”说“现在的法国国王是明君”时,都同时肯定三个命题:(a)现在有法国国王存在;(b)只有一个法国国王存在;(c)不存在任何一个人既是法国国王,又不贤明。这三个命题是合取的关系。其中的一个命题是假的,整体命题就是假的:“现在的法国国王是明君”这个判断有真值,真值为假。(Strawson 1950,Стросон 1982: 59) 斯特劳森(P.F. Strawson)认为罗素的观点是不正确的,应该把静态的语言单位与动态的言语单位区分开来。包含个体指称语词的、有意义的句子既不属于上述的第一种类型(a),也不属于上述的第二种类型(b)。用来指称个体的语词也既不是逻辑专名,也不是罗素所谓的摹状词。应该把语言单位和语言单位的使用分开,语言层面的句子、语词与言语层面的句子、语词的使用是两回事。不能说句子的真假值,只能说使用句子表达真假判断。句子不可能以特定一个人为陈述对象,同一句子用于不同情境可以完全不同的人为陈述对象。谈及一个特定的人时,只能说句子的使用。同样的道理,不能说语词指称的是什么,同一语词可用来指称各自不同的客体。指称不是语词的属性,而是说话人在特定语境中使用语词所达到的目的。意义是句子或语词的功能,而指称和真假值则是句子或语词在使用中的功能。不应将语词的意义等同于在具体使用中指称的个体;同样地,句子的意义也不应等同于在具体语境中使用句子表达的判断。语词和句子的意义指的是在各种情况下正确使用它们实施指称或判断所应遵循的准则、习惯、规约。斯特劳森认为,罗素的错误根源是,他把语言层面的意义和言语层面的指称混为一谈,用指称代替意义,由此而产生与专名相关的诸多麻烦。(Strawson 1950,Стросон 1982: 63—65) 将指称与话语中实施指称的说话人及其意图紧密联系起来,这是指称理论朝向语用学方向迈出的十分重要的一步。例如,怎样分析以现实中不存在的客体作为陈述对象的句子,这是一个在哲学界旷日持久的争论问题。人们在回答“圣诞老人是住在北极吗?”这个问题时,多企图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寻求绝对的、不容分辩的、唯一正确的答案。或者说这个判断是假的,因为既然圣诞老人不存在,他就不住在任何地方,或者说这句话是真的,因为圣诞老人的抽象存在不取决于他的现实存在,等等。林斯基(Linsky 1967b,Линский 1982: 171—172)认为,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回答问题之前,首先了解说话人的意图,他提出这个问题是想要知道什么?提出问题的人可能是刚刚听人讲了圣诞老人故事的孩子,他相信圣诞老人真的存在,想知道关于圣诞老人的更多事情,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说“是啊,他是住在北极”,这个回答将使孩子的错误认识更加坚定,无疑是不正确的。但如果孩子已经知道圣诞老人不是真的,只是想多了解一些关于圣诞老人的故事情节,在这种情况下说“是啊,他是住在北极”就是正确的,因为故事里的圣诞老人确实住在北极。还有第三种情况,我们不知道孩子是否相信圣诞老人存在,但希望他不要错误地相信,这时可以回答:“不,圣诞老人实际并不住在北极,这只是个故事。” 希弗(S. Schiffer)强调,专名的指称功能依赖于交际双方对于专名所指个体的共同背景知识。为了正确理解一个判断,受话人应通过说话人对于客体的表象方式了解说话人的意图。判断“拉尔夫认为蒯因是个神秘主义者”的真值条件取决于专名“蒯因”的潜在表象:把蒯因想象为《悖论途径》一书的作者,还是打坐在莲花台上的人,结果会很不相同。6 (Арутюнова 1982: 16) 指称被塞尔(J.R. Searle 1969,Серль 1982: 185—200)纳入言语行为结构,成为命题行为的组成部分——指称行为。和言语行为结构一样,指称行为机制也涵盖说话人与受话人、语境、交际双方的背景信息等因素。在意向言语行为中,指称的功能不仅有供说话人用以从同类里选择一个特定客体,作为报道、询问等对象的方面,还有使受话人借以识别该客体的另一方面。因此,指称区分为完全指称和不完全指称两种。完全指称是就受话人的角度而言的,选择客体被受话人所识别;不完全指称是就说话人的角度而言的,指称操作在技术上对于说话人虽无可指责,是成功的,但选择客体则有可能未被受话人准确识别。说话人S面对受话人H,在C语境中说出指称语R时,当且仅当他遵循下列条件,才能使选择个体的指称言语行为达到有效结果:(a)有输出话语与输入话语的正常条件;(b)R在句子T中使用;(c)S说出T来实施一个言语行为;(d)存在一个客体X,识别这个X的手段包含在R中,或者S能够提供识别X的手段,用以补充R;(e)S要通过使用R让H识别出X来;(f)S期望,既然H知道指称语的使用规则,了解语境C,短语R借此能够使H识别出X来;(g)按照使用R的语义规则,当且仅当遵循条件(a)―(f)的情况下,R在句子T和情境C中的使用将被认为是正确的。 从交际互动模式着眼,既然语言交际是在人际之间进行的,指称理论不应忽视受话人的解码步骤。指称行为不是说话人的单向行为,而是包括受话人在内的所有交际参加者的集体行为。通过使用规约性语言符号指称现实世界和潜在世界,以建立和维系主体间性,后者是指称的不可动摇的基础。作为体现交际合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指称行为为我们在社会语境中解读受个体制约的意涵提供了帮助。(Clark, Wilkes-Gibbs 1986;Clark, Marshall 1981) 与经典指称理论截然对立的是因果指称理论。以克里普克(S. Kripke)为代表的因果指称理论,沿袭密尔关于专名没有概念意义的思想,否认名称借助其显性或隐性语义中介指称客体事物,如专名借助一组隐性摹状词区别特征的中介指称客体事物,认为专名、自然事物类别名称区别于摹状词,与客体事物之间的指称联系是直接的,在指称机制中发挥作用的不是符号的意义,而是说话人对于世界的知识、表象等各种各样的语用因素。专名借助隐性摹状词区别特征指称客体的说法难以应对各种反例批驳,如“西塞罗”隐含“伟大的讲演家”、“生活在古罗马”、“秃顶”等特征,怎么可能借助这同一组特征既指称少年时的西塞罗,又指称为自己雕像摆姿态时代的西塞罗其人?怎样确定保证识别出客体的隐性摹状词的充分、必要数量?按照因果理论,我们指称、识别特定客体所提供、依据的不是隐性摹状词的区别特征,而是我们与其他人之间的社会联系,是名称自出现之日传递到我们这里的历史过程。第一次使用名称指称客体仿佛直接面对客体,给客体实施命名典礼,之后名称的具体使用便由一次传递到另一次,形成因果沿袭链条。说话人之所以能借助X指称N,是因为有因果链条保存着指称关系,这个链条一直回溯到N的命名那个时刻。借助因果沿袭链条,人们在使用名称指称客体时,无须在记忆中搜寻相关的那组摹状词的区别特征。因果理论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客体命名时凭借的通常都是偶然特征,而不是区别特征。使用名称时,说话人无须有客体区别特征方面的知识。正确指称借助的只是这次使用名称与第一次使用名称之间的历史因果链条。专名与摹状词对立,前者是刚性指称符号,它们不论在什么可能世界里,都指向同一客体。尽管我们对于客体属性的认识会发生各种各样的变化,但这对于名称与客体的联系丝毫不会产生影响。而摹状词则是柔性指称符号,在不同的可能世界里指称不同的客体。(Kripke 1971,Крипке 1982: 340—376)自然事物类别名称,如水、铝、金、榆树等,指向客体的方式与专名一样,借助的不是语词的概念内容,而是因果沿袭链条。使用任何语言的群体都存在特定的社会分工。确定某些客体名称标准的总是一部分人,其余使用这些名称指称客体的人未必须要掌握名称表达的识别标准,需要的只是与其他人之间的社会合作关系。(Putnam 1973,Патнем 1982: 384) 有定摹状词属性用法理论是指称理论语用化的具体表现之一。俄罗斯当代语言学在两个7 方面丰富和发展了源于西方语言哲学的有定摹状词属性用法理论:(a)为了正确解读命题态度谓词从句语义,须明确的不仅是名词短语的指称主体是命题态度主体还是言语主体,而且是指称主体/称名主体、命题态度主体/言语主体的多种错综组合关系;(b)即使在交际双方对所指客体已知的语境中,有定摹状词仍可保留属性用法的一些特点。属性用法的关键是名项与谓词之间语义上的协调关系。(未完待续) 附注 1本节例句大多是经典逻辑分析哲学的著名例句,具有跨语际性质,因而均译成汉语使用。 2 罗素后来认为,所有通常使用的专名都具有语义双重性,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逻辑专名,要通过一个或一组隐性摹状词而指向客体。真正的逻辑专名只是指示代词“这、那”等,只有它们才不通过其他中介直接指向客体。 3谓词概念意义包含在主词中,“真值”只通过分析主词与谓词概念意义关系来确定,无须通过外部世界相关事况验证的判断。 Reference in the Analytic Philosophy and the Russian Linguistics ZHANG Jia-hua (Centre for Russian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Studies of Heilongjiang University, Harbin 150080, China) Abstract: The article will discuss the reference in the Analytic Philosophy and Russian linguistics. The attributive use of definite descriptions is non-referential, which is opposite to the referential use. The opposition of the attributive use and the referential use i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opposition of the de re interpretation and the de dicto interpretation, as well as the opposition of the agent of the propositional attitude and the agent of speech. Contemporary Russian Linguistics made the following two improvements on the theory of the attributive use of definite descriptions originated in the Western linguistic philosophy. First, in order to correctly understand the semantic meaning of the dependent clause of the propositional attitude predicate, we need to not only find out if the referential agent of the noun phrase is the agent of the propositional attitude or the agent of speech, but also identify the complex interrelationships among the referential agent/the agent of naming and the agent of the propositional attitude/the agent of speech. Second, even if both sides of communication know the referential object, the definite description can still keep some of the features of the attributive use. The key feature of the attributive use is the semantic concord between the term and the predicate. Keywords: reference; denotation meaning; description meaning; attributive use; de re interpretation; de dicto interpretation 基金项目: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西方语言哲学与俄罗斯当代语言学”(05JJD74018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8 作者简介:张家骅(1941—),男,四川成都人,教授、博士生导师,黑龙江大学俄语语言文学研究中心专职研究人员。主要研究方向:体貌学、语义学 收稿日期:2010-06-05 [责任编辑:靳铭吉] 9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b08ed6e306c1eb91a37f111f18583d049640ff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