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财务尽调主要关注的方面 一、收入确认政策 由于软件产品不具有实物形态,销售收入实现的确认相对一般行业困难。应首先了解企业商业模式,结合销售合同确定收入确认政策,软件企业根据销售模式不同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自行开发软件产品并销售:这种情况一般为通用型软件,按销售产品原则,向客户交付产品时确认收入; 2、接受客户委托进行软件开发:这种情况一般为定制型软件,按提供劳务原则确认收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3、销售软件后提供服务:服务费随产品销售一次性收取的,并入产品销售收入;服务费按一定时期收取的,应按服务期分摊计入收入; 4、系统集成开发:这种模式相对比较复杂,一般为企业向第三方采购产品,企业提供技术开发服务满足客户定制化要求,一般在合同中约定了客户按进度付款的条款,收入确认时点存在一定争议,按行业惯例,收入确认的时点通常为系统设备的初验或终验。 二、知识产权 企业报表中存在无形资产-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应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该知识产权是否与企业经营直接相关; 2、该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是否为本公司、是否在保护期内; 3、知识产权的取得方式,是受让取得、股东投入还是自主开发; 4、股东投入的,看是否是股东在职期间投入,在职期间投入很可能被认定为职务发明,股东原始投入的看是否有评估报告、出资是否存在瑕疵; 5、自主研发转入无形资产的,研究支出和开发支出时点的划分是否有依据,是否建立和运行与研发相关的内控制度,资本化的开发支出归集是否合理。 三、高新技术企业 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应复核企业实际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主要包括: 1、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2、本科以上学历占职工总数30%以上,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10%以上; 3、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60%以上; 4、研发费用占比:收入小于5000万的,比例不低于6%,收入5000万-2亿之间的,比例不低于4%,收入2亿以上的,比例不低于3%。 四、股权激励 了解软件企业是否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了股权激励,应关注股权激励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股权激励行为符合股份支付会计准则的,需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五、其他 诉讼风险:因软件企业涉及技术层面较多,应关注企业的是否存在诉讼或潜在诉讼。 竞业禁止:了解企业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工作经历,判断是否存在违反竞业禁止的约定,判断是否有侵犯原任单位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可能。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b79eef93b3567ec102d8ad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