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22-07-27 13:37:1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规范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承租人合法权益,交通运输部制定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2021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便于社会公众理解,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将《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根据国办发〔2009〕18号文印发的“三定”方案,明确我部负责指导汽车租赁管理工作。2011年,我部印发了《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交运发〔2011〕147号),提出了我国汽车租赁业的发展目标和加强行业管理的政策措施。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出行方式日益丰富,以小微型客车租赁为主的汽车租赁市场不断扩大,服务方式更加多元化,市场对服务能力的需求快速提升。与此同时,小微型客车租赁市场法规制度不健全、经营管理不规范、承租人权益难以有效保障等问题日益突出,社会关注度较高,亟需通过立法予以规范。2017年,我部和住建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10号),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管理要求,取得了较好的实施效果,为制定规章积累了实践经验。据统计,我国大部分省份已在相关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中体现了规范汽车租赁发展的要求,北京、重庆等地还出台了专门的政府规章,为国家层面出台部门规章提供了有效的立法借鉴。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五章二十八条,分别为总则、经营服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主要内容包括:

(一)明确小微型客车租赁管理职责。除根据“三定”方案明确交通运输部指导全国小微型客车租赁管理工作外,结合各地承担汽车租赁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尽相同的客观实际,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小微型客车租赁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小微型客车租赁管理工作。

(二)建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管理制度。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明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实施备案管理。既对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提出了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等管理要求,也规定租赁经营者在办理企业登记手续或者新设服务机构开展经营活动后60日内就近向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并明确了备案应提供的材料、备案程序、变更备案等情形。

(三)规范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活动。一是规范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接受委托提供小微型客车租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c9805b4de3383c4bb4cf7ec4afe04a1b171b0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