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中心管理制度及故障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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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中心(长寿)管理制度

1 监控中心人员管理制度 2 监控中心值班制度 3 监控中心交接班制度 4 监控中心平安保密制度

5 在线监测系统异常情况报告流程 6 视频监控系统故障处理制度 7 报表管理制度

监控中心人员管理制度

一、 监控中心工作人员根本要求

1 掌握电脑专业根底知识和根本操作技能.

2 应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熟悉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相关业务根本操作规程,具备 一定的政治素质和良好

的合作精神.

3 要纯熟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熟悉中心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保护中心设备, 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4 纯熟掌握各种报警情况的处置方案,发现重大问题要积极做出反映,迅速通知运维

人员并上报有关领导,不得延误.

5 值班人员当班期间须统一制服,佩戴标志标牌. 6 服从领导,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 工作责任

1. 当班期间,定时查看中心监控系统包含设备、信号传输、系统平台、电源系统的运

行状态,查看前端 DVR、摄像机是否在线,查看有无视频丧失,检查摄像机图像显 示是否正常,发现问题急时联系维保人员解决.每班至少对各站点监控系统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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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当班期间,随时查看在线监测系统各站点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发现设备或超标 报警根据相关流程进行

处理上报,并急时联系维保人员解决.

3. 现场仪器远程操作备案登记,严禁值班人员私自远程操作现场设备,如需进行远程 控制仪器,需经过相关

领导同意并做好相关记录.

4. 当班期间,如需要使用大屏及会议系统,值班人员需能纯熟操作大屏系统并做好相 关使用记录. 5. 定期对平台软硬件及相关设施进行日常维保、巡检,并记录维保巡检情况.

6.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任何个人和机构透漏、传播或复制监测数据、监控信息、 图像资料等. 7. 遵守中心管理,不得擅自改变中心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 8. 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并严格按要求填写值班记录. 9. 遇到系统升级或维保,应当积极配合技术人员工作. 10. 保持室内(含会议室)卫生清洁.

监控中心值班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监控中心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加值班人员责任意识, 保证系统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值班人员必须了解、掌握中心系统和设备根本操作方法,定期对机房内各类设 备运行状态进行检查,


急时发现、报告、解决系统出现的软硬件故障,保证系统正常运 .

第二条 认真、细致打量系统发出的信号指示及相应监控录像画面,如发生报警,应依 据相关规程急时处理解决并做好记录,处理不了的要急时汇报主管领导.

第三条 值班人员不得将易燃、易爆、强腐蚀和强磁性物品带入中心.

第四条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中心数据资料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调阅、拷贝和外借,严禁 私自删除、违规覆盖、成心损毁监测数据、视频监控录像资料,严禁议论、传播工作中 发现的各种情况和他人隐私,损害他人声誉. 第五条

严禁任何人任何时候在中心电脑上做与监控无关的事情.严禁因私使用工

作电话、录音、录像设备等.

第六条 监控值班室内应保持清洁,严禁在值班室内娱乐、会客、抽烟、留宿他人、乱 扔杂物等. 第七条 监控中心主管需提前制定排班方案, 员上报的异常情况.

第八条 值班人员必须根据排班方案坐班值守,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 班期间需仔细查看各站点情况,不得随意(擅自)脱岗、离岗,夜间值班人员不得在值 班室内睡觉,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九条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必须锁好出入门,无关人员一律不准操作监控中心设备, 检查人员或由安保部陪同的外来参观人员进入监控中心应登记签字.

第十条 遵守值班纪律,按时交接班.上班应提前十分钟到岗,认真交接班,交接班内 容应具体、明确,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当班未处理的事情,应在交接班时向下一班交代 清晰.因故不能到岗需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以便安排其他值班人员.除因本人身体原 因不能到岗,不得搞忽然袭击,临时请假,导致无人接班.

第十一条 中心监控系统软硬件发生故障,影响中心正常工作时,应急时排除,不能排 除的急时报修,假设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关闭电源,急时报告,故障未排除前,不得随意启 动设备,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第十二条 值班期间如遇到异常情况,要急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采取相应举措.做到 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防止出现瞒报、漏报、错报和迟报等情况,保证一旦 发生问题,能做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检查督导值班人员工作情况, 处理值班人

监控中心交接班制度

为了了增加监控中心值班人员的责任心,

严格交接班过程管理,明确交接班双方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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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和义务,防止推诿、扯皮现象,保证不缺岗、不漏岗,保证监控中心平安稳定运行, 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值班人员实行倒班制,各中心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规定倒班班次, 时留人值班.

第二条 交班人员应在交班前处理完当班工作内容,整理好值班记录,提前做好交班准 .

第三条交班人员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当班期间发生和发现的问题、处理的结果、遗留 的问题、考前须知,交代清晰领导的要求、指令.

第四条 接班人员要提前到岗,仔细查阅值班日志,查看设备、系统运行状态,仔细听 取交班人员的交代事项,做好记录.

第五条 在交接班中假设发生设备故障、信号传输故障,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协助 处理完后再交接班. 第六条 交接班要严肃认真,详细交接,发生漏交、错交均由交班人员负责;接班人员 未能发现的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交接不清的由接班人员负责.

第七条交接班以双方登陆系统进行身份认证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监控中心平安保密制度

为了保证监控中心设备与信息的平安,保证监控中心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 定本制度. 第一条 监控中心设置门禁系统,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关闭或解除门禁.

特制


第二条 凡外部人员进入中心必须有安保部门的批准,履行出入登记手续,并有相关人 员陪同.

第三条任何人不得将有关系统设备、网络配置、软件资料、记录媒体等的机密资料任 意抄录、复制和擅自带出中心.

第四条中心系统采集的信息、监控范围及轮巡方案等均属行业秘密,严禁外传,更不 准向无关人员介绍相关情.

第五条监测、监控信息资料除局领导、公司领导、行内其他业务部门或国家法律、法 规规定的有权查阅机关,因工作需要可查阅外,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查阅.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依法按程序使用、查看和复制相关信息,不得随意传 播、复制或用于个人目的查询使用.

第七条 行内其他业务部门需查阅、调看、拷贝录像资料,需同时经本部门主管和保卫 部门主管同意,由值班人员根据业务部门需要在系统上建立相应的任务.

第八条公安机关和行内其他业务部门人员的调阅、查看、拷贝,值班人员必须对调阅

操作、调取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详细记载.同时,拷贝录像资料者必 须书面承诺不得将录像资料擅自上传互联网.

第九条资料保存.中心工作人员发现有价值的证据线索急时存盘保存,并做好标记, 为了监测数据及系统运行提供有效证据线索.对发生的重大事件等录像另存档保存,

好标记.对上级领导要求保存的录像资料另存档保存,必要时制作光盘长期存档保存, 并做好标记.

并做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d129b2cde36a32d7375a417866fb84ae45cc3e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