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奖金发放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职员的工作效率,充分调动每位职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以下奖金发放治理方法。 公司依照职员的出勤事情和工作绩效发放奖金,每月出勤26天以上并完成当月工作任务的能够获得相应奖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发当月奖金: (一)月出勤别满26天的; (二)每月旷工超过一天以上的;年内累计旷工7天以上的免去年终奖金; (三)发生工伤事故及休产假期间的; (四)在公司内滋事打架、办公时刻吵闹造成恶劣妨碍的; (五)每月累计三次以上违反劳动纪律(别限于迟到、早退、睡岗、脱岗、别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等行为)的; (六)违反设备操作规程,造成生产事故,直接损失在500元以上的; (七)在工作中有渎职、失职行为,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 (八)有偷盗公私财物行为的; (九)有伤害公司形象和利益行为的(别限于参与堵车截道,妨碍公司车辆运输及散布谣言等行为); (十)别服从领导分配,别参加公司义务劳动和相关活动的; (十一)别能完成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暂时任务的; 本治理方法自九月一日起开始执行,各车间、科室要严格遵守以上规定,确保职员奖金发放合理合规。 矿业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8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3140fc6492fb4daa58da0116c175f0e7dd119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