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送电线路跨越定额套用(06版) 线路跨越,是指新建输电线路工程遇到与已有构筑物或线路路径相交的已有电力线路时,出现相交处,而需要从其上方跨越而过的情况。常见跨越包括跨越铁路、公路、高速路,电力线及弱电线,以及房屋等。 线路的跨越架设定额计量单位“处”,是指在一个档距内,对一种被跨越物所必须打上的跨越架而言。如在同一档距内跨越多种(或多次)跨越物时,应根据物种类分别套用定额。 定额跨越电压等级,系指待建线路的电压等级,避雷线和光缆随同导线同时架设,不需要再套用定额,包含在相应电压等级里头。 (1)跨越电气化铁路时,跨越定额乘以1.2系数(目前国内均为电气化铁路) (2)架设高压电力线跨越不同等级的电力线时,按下表调整定额套用: 跨越系数调整表 新建线路电压(kV) 35 110 220 330 10 0.67 0.56 0.45 0.4 35 1 0.83 0.68 0.6 被跨越线路电压(kV) 110 220 330 500 750 1 0.82 0.72 1 0.88 1 实用文档 500 750 0.36 0.32 0.54 0.48 0.64 0.58 0.79 0.71 0.89 0.81 1 0.91 1 (3)跨越河流,定额仅适用于有水的河流、湖泊(水库)的一般跨越。在架线期间,凡属于能涉水而过的河道,或正值干枯时的河流、湖泊均不作跨越河流计。 (4)跨越电力线按停电施工考虑,如需带电跨越,另列带电跨越措施费,按下表规定计列: 带电跨越措施费用表 单位:元/处 电压(KV) 10 35 110 220 330 500 750 措施费 3500 12000 20000 32000 45000 65000 100000 说明,被跨越电力线为双回路、多回路时,措施费均乘1.5的系数 (5)跨房屋,套跨低压线路定额,高度10米以下定额乘0.8系数,超过10米乘1.5系数。 (6)跨越架设定额按单回路线路建设考虑,若为同塔双回路或多回路时,人、机乘1.5系数。 (7)新建线路遇到钻高电压等级的线路时,不计跨越。 实用文档 (8)单根避雷线或光缆跨铁路时,只针对单独架设或者更换避雷线、光缆时适用(此时定额乘0.18系数)。 实用文档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35814447d21af45b307e87101f69e314332fa1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