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释作为法律发展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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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释作为法律发展的中心

郁洵

【期刊名称】《法制博览》 【年(),期】2016(000)027

【摘 要】法律发展的内在逻辑性是西方法律传统的重要特征.虽然我国与西方的法律发展不尽相同,但由于受我国到了法律发展危机的侵袭.法律解释凭借特有的优势,成为了化解危机的最优方案.因此,法律解释应作为法律发展的中心. 【总页数】2(P194-195) 【作 者】郁洵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上海 200042 【正文语种】 【中图分类】D920.0 【相关文献】

1.从法律解释学角度对《民法总则》的分析——以第九条“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为中心2.论《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

——以法律解释学为中心3.以裁判为中心的法律解释方法的思考——以《保险法》第四十五条的司法适用为例证4.法律解释学视野下的混合共同担保内部追偿权之--以《民法典》第392条为中心5.法律解释的实践标准:以法律解释规则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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