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关系的公权干预及其制度决定:从民法到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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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关系的公权干预及其制度决定:从民法到经济法

段礼乐

【期刊名称】《经济法论丛》 【年(),期】2011(000)002

【摘 要】对交易关系的调整存在着民法方法和经济法方法.基于制度分析和干预工具的选取,公权采取不同的干预模式和干预强度介入交易关系.由于存在干预强度和干预深度等方面的差异,形成了调整交易关系的民法方法和经济法方法.二者的界限并非不可逾越.私人和公权的意愿和能力、交易的频度和重要性、交易成本等问题影响着公权干预从民法到经济法的变迁. 【总页数】23(P55-77) 【作 者】段礼乐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学,北京100871 【正文语种】 【相关文献】

1.我国担保法制度设计应当重视的几个基本问题--基于民法、经济法和法经济学综合视角2.经济法与民法视野中的干预--对民法与经济法关系及经济法体系的研究3.侵权之诉还是政府干预rn--经济法与民法视野中的外部性矫正问题4.规范征收执行之制度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解读5.著作权延伸集体许可制度域外移植经验分析--以俄国《联邦民法典》12421244条与英国《数字经济法》第43条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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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50210a1740bf78a6529647d27284b73f24236d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