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档 变电所交接班制度 1、当班人员在下一班人员接班前半小时提前做好一切交接准备工作,并为下班创造良好条件。 2、接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岗位,接班人员未到齐、未履行交接班手续前,交班人员严禁离岗。接班人员应提前半小时到达岗位,主动向上班办理交接班手续,并按规定的“七交〞内容同上班人员到现场一一交待清楚,最后将检查结果向值班长汇报。 “七交〞内容包括: ① 交运行方式和运行变化情况及趋势; ② 交设备检修、施工现场和平安措施; ③ 交异常运行和设备缺陷、事故处理情况; ④ 交倒闸操作及未完成的操作指令和票证; ⑤ 交仪器、工具、备件及记录报表; ⑥ 交设备和环境卫生; ⑦ 交上级指示和运行有关的其它考前须知。 3、在正常情况下,必须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地按照“七交〞内容办理交接班手续,否那么接班者有权拒绝接班,当遇特殊情况可请示工程部决定。交接班时必须严肃认真做到“交得细致,接得明白〞,在交接过程中应有人监护。 4、禁止在事故处理或倒闸操作中交接班。交接班中如发生事故,未办理交接班手续前,仍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在交班调度领导下协助处理。 5、一般在办理交接班手续前15分钟停止正常操作。 6、交接检查后,双方值班长、值班员都应分别在运行记录簿上签字。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953aa54e75c3b3567ec102de2bd960590c6d90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