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考裕华区社会考生报考必读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冀教考〔2018〕1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裕华区社会考生高考报名事项说明如下: 考生报名条件 1、户籍为裕华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2、符合条件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各类考生所需提交的证件 一、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1、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 2、户口本及复印件(户主及本人页) 3、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 4、学籍表及复印件 5、学籍所在学校证明(包括学习经历、在校表现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情况等内容) 在河北省外就读的应届普通高中学校毕业生,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学籍所在地省级学考管理部门开具的学考成绩证明。 二、中专应届生提交审核材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 2、户口本及复印件(户主及本人页) 3、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其他中等专业学校)学籍表及复印件。 4、学籍所在学校证明(要求同上) 5、报考花名册或入学时的新生录取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录取登记表原件上要有学校公章和法人签名、教育厅备案专用章和审核人签名,复印件要求盖有学校公章、复印件提供人签名。 三、往届毕业生 1、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 2、户口本及复印件(户主及本人页) 3、毕业证及复印件。对于不能出具相应毕业证书的申报者,如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辍学的,须出具学籍表和辍学证明,自入学之日起到2019年9月满三年;没有升入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社会考生,要求初中毕业到2019年7月满三年。 4、在职职工应有单位介绍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有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社会考生应由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对本人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 四、外省随迁子女提交审核资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 2、户口本及复印件(能证明和在石务工的家长之间的亲子关系)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表及复印件 4、毕业学校出具的连续学习记录证明 5、应届高中毕业生出具学业水平准考证。“三校生”(中专、中技、职中)新生录取名册及复印件 6、家长在县级及以上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7、父母在裕华区公安派出所领取的居住证。 高考报名费150元,体检费40元 参加社会考生报名,请于11月14-16日、19日-20日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考试科(南王学校202、201室)办理高考报名资格初审。 请考生及家长务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认真阅读2019年高考有关内容,尤其是《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须知》。 鉴于市考试院尚未召开高考报名工作会议,以上内容如有调整,按新文件执行。 裕华区招生办 2019年11月7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959fdbc326c1eb91a37f111f18583d048640f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