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路学会会费管理规定 (2016年1月8日第八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为加强中国公路学会(以下简称本会)的会费管理,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按照《中国公路学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会实际,制定本规定。 缴纳会费是会员的基本义务,是本会收入的主要来源。会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用于开展学术活动和日常工作的各项经费,为会员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一、会费标准及缴纳范围 根据会员组成,分别执行以下标准: (一)个人会员会费标准:会员每人每年100元人民币;高级会员、资深会员每人每年200元人民币;港澳台及外籍会员另行规定。 (二)团体会员会费标准:企业团体会员及理事单位每年6000元人民币。 (三)学生会员不缴纳会费。 二、会费的使用 (一)开展国际和国内学术交流,科普教育培训等活动; (二)出版本会通讯、会刊、学术论文集和本会通讯录; (三)开展表彰、奖励活动,发展、培养和举荐科技人才; (四)开展本会业务的其他工作。 三、会费的收取和管理 1 会费的收取和管理按照“谁收费、谁管理、谁服务”的原则办理。 (一)本会直接发展的会员,会费由本会直接收取、管理和使用; (二)本会授权分会发展的会员为本会会员,并按规定收取会费(有关办法另行制定),这部分会费按年度由学会全额返还各分会,作为分会的活动经费; (三)本会委托各省级公路学会发展的会员,会费标准根据有关规定由各省级公路学会确定,并由各省级公路学会收取并使用; (四)会费的收入、使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规定,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建立收支明细账,接受财政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同时接受本会理事会的监督,向会员公布会费收支情况。 四、会费缴纳和逾期处理 (一)会费按年度缴纳,也可一次缴纳五年的会费; (二)每年六月底为缴费的最后期限; (三)会员逾期不缴纳会费,在收到催交通知后,应及时补交会费; (四)会员无特殊原因,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按自动退会处理,取消会籍,会员证声明作废并在本会网站和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布。 五、本规定经本会八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六、本规定由本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a0cfd690a4e767f5acfa1c7aa00b52acfc79c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