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12月普通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教通[2014]492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4.12.04 【实施日期】2014.12.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12月普通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教通[2014]492号) 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委员会决定, 2014年12月普通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于12月21日上午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12月21日上午9:00-11:00。 二、试卷领取、回收安排: 领卷时间和地点(与CET4、6级相同):18日长沙市外高校,19日长沙市内高校; 地点: 长沙市教育考试院(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中路320号) 收卷时间:12月22日8:00-15:00。 1 / 2 收卷地点:湖南省教育厅机关2栋1楼 试卷必须由考点主考或主考助理领取和送达,否则不予发放和接收。试卷领取、运送等其他要求均按照四、六级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从本次考试开始考试题型略有变化(A级考试实践题集11月已放到能力考试群“共享”),项目、内容、题型、分值比重及时间分配表: 序号 测试项目 题号 Ⅰ Ⅱ Ⅲ 测试内容 题型 分值比重 时间分配 20分钟 10分钟 听力理解 1月20日 对话、会话、短文 4项选1 、听写、简答 20% 语法结构 21-35 阅读理解 句法结构、词性等 4项选1、填空 15%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eeea9f3dcccda38376baf1ffc4ffe473268fd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