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经济预算管理工作,提高医院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执行率,深入推进财政资金预算政策的贯彻和落实,促进医院健康、稳定、协调发展,医院决定成立预算管理委员会,其人员组成及责任如下: 一、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主任委员:院长 副主任委员:副院长、总会计师、院长助理 成员:院办负责人、医务处负责人、护理部负责人、党办负责人、总委、医务处负责人、科研处负责人、教育处负责人、各总支书记,运营办负责人、医保办负责人、审计办负责人、医学工程部负责人、药学部负责人。 预算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处。办公室主任:财务处负责人员:财务处的科室负责人成 二、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的责任 预算管理委员会在院党委的领导下,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项目"的原则,及时做好医院的全面预算编制工作,确保预算项目编报工作能够及时启动、充分论证,做到科学、规范、制度化编制;同时努力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合理做好医院预算控制和决算方案实施,提高财政预算执行率:并及时做好预算执行评价与反馈上报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相关制度、细则,对医院的全面预算总目标进行分解,组织拟订预算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年度预算的基本假设、预算目标、预算编制方针和预算编制程序、预算执行监控办法,报院长办公会批准。 (二)组织召开质询会,对预算办公室提交的各归口职能部门预算草案和整体预算草案提出质询,并就必要的修改和调整提出建议; (三)审议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提交的全面预算草案、各归口部门年度预算草案和调整草案,经总会计师审批后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四)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预算正式下达,并督促科室、部门认真执行预算。 (五)审查分析预算执行分析报告,提出改善措施; (六)协调、裁定全院预算编制、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发生的重大冲突; (七)审议与全面预算执行情况挂钩的考核及奖惩办法。 (八)接受预算与实际比较的定期报告,在予以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改善的建议。 (九)根据需要,就预算的修正加以审议并作出相关决定。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da598b75527a5e9856a561252d380eb63942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