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本位论和教育本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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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本位论主张教育目的应以个人价值为中心,应主要根据个人自身完善和发展的精神性需要来制定教育目的和建构教育活动。在这种理论看来,首先,人生来就具有健全的本能,教育的职能就在于使这种本能不受影响地得到完善和最理想的发展,因此,他们否定社会制度的权威,反对社会对个人的约束,强调个人自由权利至高无上,认为按照社会的要求培养出来的人,其本性就会被抹杀掉。他们主张教育的首要目的不在于谋求国家利益和社会发展,而在于发展人的理性和个性,使人真正成为其人。其次,个人的价值高于社会的价值。他们认为,有利于个人发展的教育就一定有利于社会发展,但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教育不一定有利于个人发展,评价教育价值也应当以是否有利于个人的发展为标准。个人本位论的价值取向主要反映在自然主义和人文主义的教育思想中,其主要的代表人物是法国思想家卢梭、瑞士的裴斯泰洛齐、德国的康德、美国的马斯洛和法国的萨特等



社会本位论者主张教育目的要根据社会需要来确定,个人只是教育加工的原料,他的发展必须服从社会需要;他们认为,教育的目的在于把教育者培养成符合社会准则的公民,使教育者社会化,保证社会生活的稳定与延续;在他们看来,社会价值高于个人价值,个人的存在与发展依赖并从属于社会,评价教育的价值只能以其对社会的效益来衡量。这一理论的代表人物有涂尔干、那托普、凯兴斯泰纳等。 以涂尔干为代表的“社会学派”认为,社会才是真正的存在,“人实际上因为生活在社会中才是人”,因此,社会的价值高于个人的价值,教育应以满足社会发展需要为首要目的,教育的一切都应服从于社会的意志。 其他社会学派的代表人物类似观点: 孔德:“真正的个人是不存在的,只有人类才存在,因为不管从哪方面看,我们个人的一切发展,都有赖于社会。 那笃尔普:“在事实上个人是不存在的,因为人之所以为人,只是因为他生活在人群之中,并且参加社会生活。 这种观点1、打破了人生来就天然地具有真善美品质的神话,认为个人的发展都是后天社会化的结果; 2、在某些方面割裂了人的发展与社会的内在联系,一味强调个人发展是社会化的结果,而忽视了社会要求还必须通过个体的认知和内化才能真正转化为个体的社会素质。 德国教育家凯兴斯泰纳的社会本位论比较极端 认为国家的教育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造就公民。



教育目的的个人本位论主张教育目的应以个人价值为中心,应主要根据个人自身完善和发展的精神性需要来制定教育目的和建构教育活动。它否定社会制度的权威:反对社会对个人的束缚,强调个人自由权利的至高无上,将人视为万物的尺度,主张教育的首要目的不在于谋求国家利益和社会发展,而在于发展人的理性和个性,使人真正成其为人。



在这种理论看来:教育目的应该根据个人自身完善和发展的天然需要来制定,从而使人的本性得到完善和最理想的发展,因为个人的价值高于社会的价值;教育的首要必须反对和拒斥现实社会对人的发展的干扰,因为有利于个人发展的教育就一定有利于社会发展,但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教育却不一定有利于个人发展;人生来就有健全的本能,儿童是独立自主的个体,是真善美的原型,教育的目的就在于使这种本能不受现实社会影响地得到自然的发展。



教育目的的社会本位论主张教育目的应以社价值为中心,应主要根据社会发展需要来制定教育目的和建构教育动。它主张,个人的发展依赖于社会,受制于社会,人的身心发展的各个方面都靠社会提供营养,人的一切都从社会得来;真正的个人是不存在的,只有人类才是真正的存在,人之所以为人,只因他生活于人群中并参与社会生活;个人不过是教育的原料,不具有任何决定教育目的的价值;教育的首要目的就是使个体社会化,使个人适应社会生活,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公民;教育过程就是把社会的价值观念或集体意识强加于个人,把不具有任何社会特征的人改造成为社会的人。



需要指出的是,教育目的中的个人本位论与社会本位论的划分,主要是对不同学者在教育中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上的价值选择和思想倾向所作的抽象概括,而在实际中,就一个个学者来说,纯粹和绝对的个人本位论者社会本位论者事实上是不存在的。而这一点在我们过去的研究中被极大简单化了,历史上的一些教育思想家以及他们丰富而复杂的教育思想往往被简单而绝对地、非此即彼地划分到某一个理论派别,在理论界和实践界产生了很大的误导。



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个人本位论者一般是针对社会现实损害了个人发展而强调入自身发展需要的;社会本位论者一般是针对个人发展脱离或背离了社会规范而强调社会发展需要的。许多所谓个人本位论者或社会本位论者的教育目的理论并不像一些人在作理论派别的划分和归类时所抽象得那样单纯、绝对,那样非此即彼。其实,历史上更多的学者在个人与社会关系的价值取向上不过是厚此薄彼或厚彼薄此,绝对或无条件地反对社会或反对个人的教育思想家可以说是不存在的。



为了便于更深入细致地把握两种教育目的理论,下面再将个人本位论和社会本位论各自内部的差异作些进一步的阐述,这一点是我们以往研究几乎完全忽视了的。



卢梭(J.Rousseau)是个人本位论者中最为激进的一个。他在其《民约论》中设想,个人的天赋是绝对自由的,政府的组织是独立的个人的自由联合;政权的基础在于个人的自愿放弃。卢梭认为,人生来具有良心、理性、自由,具有善良的天性。他激烈抨击当时社会对儿童的残害,指出:“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手里,就会变坏了。”卢梭主张教育要尊重儿童的本性,顺乎儿童的自然天性,把儿童培养成“自然人”,而不是培养成社会的“公民”。他说:“自然人完全是为他自己而生活的;他是数的单位,是绝对的统一体,只同他自己和他的同胞才有关系。公民只不过是一个分数的单位,是依赖于分母的,它的价值在于他同总体,即同社会的关系”



瑞典教育家爱伦·凯(E.Key)倡导的个人本位论认为,儿童是独立自主的个体、真善美的原型,因而不能对儿童的个性进行压制和机械训练,教育过程应是使儿童自由发展的过程。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具有新人文主义性质的个体本位论者则开始部分接纳教育目的的社会价值和外在价值,但仍坚定地将促使个人获得美好生活视为教育的首要目的;宣称教育目的主要在于人的自我实现。




鲁迪格尔(Rudyger)认为,教育就是要使人成其为人,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个人而不在于社会。他坚决反对将教育的社会目的作为教育目的的主要部分,而只是将其视为教育目的中的一个次要部分。在他看来,广泛的人类生活并不都与社会有关,人类生活在很多方面只是为了个人自己的满足,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沉湎于音乐艺术„„甚至自科学之中,往往是为了直接的享受,而根本不会考虑到什么社会利益。



阿德勒(M.Adler)认为,成为自我实现的人,像人似地生活或有理性地生活的优越性是无需辩护的,而为了追求物质享受而反对理性生活的人就是否定他本身是一个人。他只是像动物似地生活着;像植物似地生长着。



由上可见,教育目的的个人本位论至少又有三种类型,它们之间是有一定差异的。

以卢梭为代表的个人本位论具有反社会的性质,认为自然的个人与现实的社会是完全对立的,不可相容的。颂扬个人就意味着反对社会,颂扬社会就意味着压制个人,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在他那个时代是不可兼得。这种反社会的个人本位论通常出现在社会处于急剧变化,社会的精神、道德处于新旧交替的混乱状态的历史时期。其实,这种个人本位论严格地讲反对的只是它所不满的那个现实社会,而不是抽象地反对一切社会,比如卢梭对其所向往的自然经济社会不仅不反对,反而将其视为社会理想,由此卢梭也绝不会抽象地反对教育的一切社会目的。在卢梭心而他所颂扬的自然的人又是抽象的人、超脱于现实社会的人,进而用抽象的人去反对具体的社会。因为在卢梭看来,美好无暇的抽象的个人是衡量现实社会的唯一尺度,是反对现实社会最有力的武器。其实,把抽象的个人与具体的社会对立起来,在逻辑上很难成立,在现实中也无多大的实际意义。当然,这种理论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也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尤其对于揭露和抨击现实社会的腐朽面和促进人们的思想启蒙具有积极意义。以爱伦?凯为代表的个人本位论并不怎么关注社会本身,也并不热心于抨击社会本身的弊端,而是热衷于一味颂扬儿童的自主个性和真善美的天性,强调在教育过程中不能对儿童进行压制,而应促使他们自由、自主地发展。



爱伦·凯是自由教育的拥护者,认为理想的学校应放任儿童自由,主张废止班级制度和教科书,教师只作为儿童的伴侣,一切活动以儿童为中心。可见,这种个人本位论在很大程度上是教育过程意义上或师生关系意义上的个人本位论。它反对的主要是以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育,主张建立以儿童为中心的“新教育。尽管教育过程中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也内含着社会与人的关系,但这种个人本位论并不过多地去直接攻击和反对社会,它所攻击的只是那些有碍于儿童自由发展的社会因素。当然,这种个人本位论也具有教育目的上的意义,因为它始终主张用自然的方式把儿童培养成自由的人。爱伦·凯所倡导的个人本位论很有些类似于杜威(J.Dewey)的儿童中心主义,但杜威更严格地把儿童中心主义局限于教育过程和师生关系的范围内,在教育目的上杜威不仅很难说是一个人本位论者,反而更接近于一个社会本位论者,他实际上是主张通过个人本位论的教育过程来实现社会本位论的教育目的。可见,我们不能把教育过程意义上的儿童中心主义与教育目的意义上的个人本位论之间简单地划上等号。



至于新人文主义性质的个人本位论,尽管还是始终不渝地将人性的自我完善视为教育的首要目的,但它并不拒绝教育合理的社会目的,也不把教育的个人目的与社会目的完全对立起来。它只是认为,个人价值高于社会价值,社会价值要以个人价值来体现,社会的完善是由个人的完善所决定的。



因此,教育必须以培养理想的人性为首要目的,也只有这样,才能造成一个理想的社会。这种个人本位论所反对的社会目的;主要是那种过分功利的社会目的,认为如果教育以满足功利性的社会需要为主,就会使教育误入歧途,这样就把人的发展从而也把社会的发展导入歧途了。对于合理的社会目的,它并不反对,只是认为这种目的实现必须以人的自身完善为前提。因为,只有人们努力去追求人性的真善美时;才能使社会获得真正的美好和幸福。自我实现的人是最幸福的人,也是最好的公民,甚至是最好的职业者。由此可见,这种个人本位论并没有把教育的个人目的与教育的社会目的完全对立起来。



由上可见,同是个人本位论,其内部也存有明显的分歧和差异。再来看社会本位论。

以涂尔干E.Durkeim为代表的社会本位论者认为,社会才是真正的存在,“人实际上因为生活在社会中才是人”因此,社会的价值高于个人的价值,教育应以满足社会发展需要为首要目的,教育的一切都应服从于社会的意志。他认为,教育的目的在于塑造“社会我”而不是“个体我”„„教育在于使年轻一代系统地社会化。在我们每个人身上,可以说都存在着双重人格,这种双重人格尽管不可分离(除非抽象地加以分开),但却有区别。一种人仅仅由整个与我们自身;我们个人生活中的事件有关的精神状态所组成,可以把这种人格称为个体我。另一种人格是这样一种思想、情感和习惯的体系即在我们身上表现的不是我们个人,而是我们作为其中一个组成部分的社群。宗教信仰、道德信仰与习俗、民族传统或职业传统以及各种集体信仰,就是这样的体系。这种体系的总和就是社会我,这就是教育的目的。



他还认为,对于个体的道德品质、智力才能和身体健康这些素质来说,教育在使它们得到发展时,初看起来似乎一向只是迎合个体本性自身发展的需要”,然而,“无论在哪里,教育首先是在满足一些社会需要”。在他看来,个体各方面的素质的发展都依赖于社会、受制于社会,“正如我们的身体凭借外来的食物而营养,我们的心理,也凭借从社会来的观念、情感和动作而营养,我们本身最重要的部分,都是从社会来的。



其他社会学派的代表人物也表达了与涂尔干类似的观点。孔德(AComte)就认为:“真正的个人是不存在的,只有人类才存在,因为不管从哪方面看,我们个人的一切发展,都有赖于社会。”纳托尔谱(NatorP)也指出:“在事实上个人是不存在的,因为人之所以为人,只因为他生活于人群之中,并且参加社会生活。”因而他认为:“在教育目的的决定方面,个人不具有任何价值,个人不过是教育的原料,个人不可能成为教育的目的。教育社会学家白尔格门BergemaM也认为,教育除了造就每个人使其乐于贡献其最优力量于人类生活的保存和改善以外,不能有别的目的。德国教育家凯兴斯泰纳(C.KeIschensteinr)的社会本位论是比较极端的,认为国家的教育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造就公民。在其“公民教育”和“劳作学校”的思想中,他主张把国民学校从读书学校的性质改组为劳作学校,对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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