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的实践与思考 加强村级民主监督,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需要,是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莲都区XX年年推行了以“契约化管理、程序化运作、长效性推进”为主要内容的村级民主管理规范化工作,今年又着手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使村级民主监督逐步实现由单一监督向全方位监督、由事后监督向全程监督的转变。 一、 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主要成效 (一)完善了民主化村务管理制度。针对村级决策不民主、村务不公开、财务不规范等情况,在全区各行政村建立了一套制度体系,所有制度都在村“两委”联席会议、党员大会讨论、修改基础上,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张榜公布。主要包括三类制度:公开制度,如村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民主听证会制度等;管理制度,如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职责规范,如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职责、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职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站制度等。 (二)创立了契约化村务管理模式。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从农村实际出发,通过、协议、纪要等书面契约的形式,对农村重大事务、群众关注的问题进行规范。把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村规民约具体到契约中去,使村务管理公开透明、责权明晰、执行有据、运作规范,形成有法有据的治理模式。其内容主要涉及财务管理、集体资产承包、土地承包管理、村庄规划和建房管理、政务决策等9个方面。 (三)推行了程序化村务运作流程。以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为核心,依据村务的不同内容,制定村务运行流程,设定村民自治路径。凡涉及村民利益的事,村“两委”根据既定的操作流程,在一定时限内,按程序、有步骤地逐一实施。主要有五套议事流程:一是年度规划、重大政策、工程项目流程。凡涉及年度规划、重大政策、工程项目等工作必须事先征求村民的意见,最后由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把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落到了实处。二是集体资产经营流程。非大额度收支要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通报;大额度收支要经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讨论,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承包经营方案和较大数额的集体资产经营项目要进行民主听证。三是招投标流程。在招投标流程中,增设了村理财小组、监督小组、村民代表讨论,民主听证,党员大会讨论,村民代表表决等环节,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得到落实。四是财务审批流程。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民主理财小组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实行“三笔会签、三级审批”,即所有支出票据都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的签字。所有支出票据报销需村级审批、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再报会计代理中心监督核算。五是村干部误工补贴流程。各村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村干部误工补贴标准和发放流程,使村干部误工补贴更加符合村情、民情。 (四)建立了长效化村务监督机制。今年,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莲都区在紫金街道、碧湖镇、太平乡建立村民监督委会员会试点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并授权,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独立行使监督权。重点加强对村级财务、村集体资产、重大事项及重大工程项目等村干部用权用钱行为的监督。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建立,为农村干部群众搭建了村级民主监督新平台,有效落实了村民监督权,进一步激发了村级民主监督活力。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经过几年来的工作,莲都区村级民主监督逐步走上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轨道。但在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一些关键环节,尤其是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过程中的监督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部分农村党员干部侵犯村民权利、侵占集体利益、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违法违纪案件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乡镇(街道)对村级民主监督工作重视不够,对村干部的管理存在认识上的误差,认为农村实行村民自治,不宜多管。一些乡镇(街道)以成绩论英雄,对村干部出现的问题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政策,助长了村干部的霸道之风,脱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3657dd8f51fb7360b4c2e3f5727a5e9856a279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