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级下册数学小报内容1单元 1、质数和合数 质数:一个数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别的因数,这个数叫质数。 合数:一个数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还有别的因数,这个数叫做合数。 ☆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最小的质数是2,最小的合数是4。 ☆常用的100以内的质数:2、3、5、7、11、13、17、19、23、29、31、37、41、43、47、53、59、61、67、71、73、79、83、89、97共计25个。☆除了2,其余的质数都是奇数,除了2和5,其余质数的各位数字只能是1、3、7或9. 2、质因数:每个合数都可以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这几个质数就叫做这个合数的质因数。例如,因为70=2×5×7,所以2,5,7是70的质因数。分解质因数:把一个合数用质因数相乘的形式表示出来,叫做分解质因数。 3、分解质因数的方法:把一个合数分解质因数,先用一个能整除这个合数的质数(通常从最小开始)去除,除得商如果是质数,就把除数和商写成相乘的形式; 得出的商是合数,按照上面的方法继续除下去,直到得出的商是质数为止.然后把各个除数和最后的商写成连乘的形式。 ★合数都能分解质因数。★1是任何合数的因数。★质因数、合数1组成非零自然数。 4、几个自然数公有的因数,叫做这几个自然数的公因数。公因数中最大的一个公因数,称为这几个自然数的最大公因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4f647ab87868762caaedd3383c4bb4cf7ecb7e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