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一、理论教学(讲课) (一) 本、专科生教学 1、 理论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授课、辅导、作业、测验等有关教学环节,作业量不少于大纲要求。 2、 标准学时数计算方法] (1) 一般课程标准学时数用下列表达式计算 S=X(1+K1+K2+K3) 式中 S:标准学时数 X:计划学时数 K1:课程系数。已开过的的课程系数为0,新开课的课程系数为0.1,开新课的课程系数为0.3,全校性选修课(素质拓展课)系数为0.3。 K2:授课班级系数。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全校选修课以60人(2个自然班)为标准班,系数为0。体育课以30人为标准班。 在标准班的基础上每增加30人,系数增加0.25(增加系数为实际人数加标准班人数除以2倍标准班人数减1)。 (2) 重复课系数为0.9。 (3) 制图课 标准学时数=计划学时数×K2 K2为1.2(以一个自然班为标准班),每增加一个自然班系数增加0.1。 (4) 体育课 标准学时数=计划学时数×0.9。重复课系数为0.8。其他体育活动给予1000学时的补贴。(早操200学时/年、课外体育活动300学时/年、各种比赛300学时/年,其他200学时)由军体部视具体情况分配。 (5) 监考:1.5学时/次 出题:一套5学时(A、B卷)。 评卷:考试课第一个班为6学时、第二个班为5学时、第三个班以上为3学时。考查课依次比考试课减少1/2。 (6) 助课工作量 助教助课工作量为主讲教师授课计划学时的0.4(其中随班听课0.2,辅导答疑0.1,批改作业0.1)。 二、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包括实验课、教学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课程论文、社会实践等。 1、 本、专科生实践教学 (1) 实验课 实验课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预做、实验指导、批改实验报告和考核。 (2) 公共基础实验课 标准学时数=计划学时数×0.8 (一个自然班); 经批准的小班实验课(1/2自然班)系数为0.5; 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实验课系数为1.0(一个自然班为标准)。 (3) 教学、生产实习 标准学时数=计划实习天数×2或标准学时数=计划实习周数×10 以每位教师指导学生15人为准,每增加或减少1人,按人数×0.1×天数(每周按5天计算)相应加减。 (4) 指导毕业论文(设计) 该项工作量包括选题、指导、评阅、答辩等有关工作。 工科毕业设计:第1-5人,按10学时/人计算,第6-8人,按9学时/人计算,第9人以后,按8学时/人计算。 其他毕业论文(设计):第1-5人,按8学时/人计算,第6-8人,按7学时/人计算,第9人以后,按6学时/人计算。 论文题目相同或相近的工作量减半,指导综述的工作量减半。 (5) 科技兴农和指导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教师工作量 按每天2标准学时折算;劳动课每班每学期9学时。(1)-(6)质量系数同理论教学。 (6) 助教兼辅导员工作,其工作量按完成辅导员额定工作量的百分比给予相应的学时。 (7) 教师工作量不足1者,可申请科研工作量补满到1,教师工作量已达到1的人员其科研工作成绩从科研后补助中给予补贴,具体实施办法按《吉林农业大学实施岗位津贴制度的暂行规定》执行。 三、教研室文任、系主任工作量 每人每年补贴50标准学时。 四、临时任务和其它任务 由学校或教务处组织安排的突击性和临时性任务,经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长审批后确定其计算办法和额度。审批程序是教师申请,学院或主办单位审核,教务处审批并报送人事处备案。 五、其它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ba4ec1d10a6f524ccbf85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