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体规定 1、 为了规范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所有员工。 3、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 第二条考勤记录方式 1、 人脸识别指纹识别为主。 2、 手写考勤为辅。(遇打卡机损坏执行此方式) 第三条工作时间 1、 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因工作需要周H或夜间加 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 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2、 工作日上班时间: 夏季: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8:00 冬季: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3、 如遇特殊情况,将提前通知,以具体公告为主。 第四条打卡规定 1、 公司全体员工施行打卡制度,无打卡记录,按旷匸处理。 2、 每天打卡两次(上班卡、下班卡) 3、 员工因出差等特殊情况不能打卡的,应提前向人事部报备,并获得所属部门领导签字,进行手写考勤打卡。 第五条考勤纪律 1、 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每分钟扣2 元;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扣除半天工资。提前30分钟 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每分钟扣2元;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 处,扣除半天工资。 2、 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 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 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木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木工资。 3、 旷工处罚标准:按基本工资三倍处罚。 第六条事假 1. 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该事先请假。如不能事先请假的, 可用电话、微信、QQ等方式请假。如果假期不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2. 一般员工请假4天内,由其直接主管审批,5天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 一般主管请假,由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请假,由公司总经理 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3. 员工每季度累计事假不足4天者照发工资,同时带薪事假天数可累计 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 第七条病假 1. 因病或因公受伤,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 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给予病假;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e092ca8332b3169a45177232f60ddccdb38e6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