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文档仅限参考 关于特勤队编制的规定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特对特勤队组建做如下规定, 一、特勤队人数:10人。 二、特勤队员任职要求: 1、男性,25~38岁,身高180CM以上,体重80KG以上,身体健康; 2、熟悉安保管理制度及安全器材使用、意外事件及紧急事故之预防与处理; 3、纪律性强,服从性强,良好的亲和力和职业操守; 4、退伍军人或有武术特长的优先考虑。 三、特勤队员工作职责; 1、项目点顶岗,每月根据需要安排120小时项目点顶岗工作,具体顶岗时间可按需调整。特勤队员在项目点顶岗时,必须绝对服从项目点负责人管理。 2.参与明星商业活动贴身护卫,或大型展览活动临时场地护卫等工作。 3.运钞护卫工作。 四、特勤队员薪资待遇 1、特勤队员试用期需在项目点上接受两到三个月在岗考查。在项目点工作期间,工资按保安员工资另加每个月300元特勤津贴。转正后工资由上述第三条的3部分组成,综合工资3000~3500元/月。如因公司业务量不饱满,特勤队员在宿舍备勤。 2、如特勤队员在项目点试用期间表现不佳,公司有权根据需要调岗、取消特勤津贴或辞退。 3、特勤队员由公司统一免费安排住宿。在项目点上班食宿同项目点队员。在公司或宿舍备勤期间,公司不提供伙食。 五、关于特勤队员服装规定 特勤在项目点试用期间需按项目点要求着装,服装扣费按公司规定执行。如果转正归特勤队后,此时该队员需还回项目点服装,再到公司换特勤装备,服装费用不再重复扣。 以上规定如有不详尽地方,待后续补充。 行政人事部 2013-11-14 Word文档仅限参考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e9b5e3bf28583d049649b6648d7c1c708a10b86.html